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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現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有文化術語。
歷史名詞是歷史上曾出現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稱[1],例如「禪讓」,傳說古代實行舉薦賢能之人為首領繼承人的一種制度,據文獻記獻:有堯舉舜、舜舉禹[2]、禹先舉皋陶、皋陶死禹又舉益等歷史故事。
名詞解釋
轉貼現是指辦理貼現的銀行將其貼進的未到期票據,再向其他銀行或貼現機構進行貼現的票據轉讓行為。
轉貼現是指持有票據的金融機構為了融通資金,在票據到期日之前將票據權利轉讓給其他金融機構,由其收取一定利息後,將約定金額支付給持票人的票據行為。
轉貼現的分類
轉貼現包括轉貼現買入與轉貼現賣出兩大類,其中轉貼現買入分為轉貼現買斷和買入返售(逆回購);轉貼現賣出分為轉貼現賣斷和轉貼現融資(正回購)。具體解釋如下:
1、轉貼現買斷:是指交易對手將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已貼現或已轉貼現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給我行的業務行為。
2、買入返售(逆回購)是指我行在購買交易對手所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已貼現或已轉貼現的商業匯票的同時,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由交易對手購回原商業匯票的業務行為。
3、轉貼現賣斷是指我行將未到期的已貼現或已轉貼現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給交易對手的業務行為。
4、轉貼現融資(正回購)是指我行將未到期的已貼現或已轉貼現的商業匯票轉讓給交易對手的同時,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由我行購回原商業匯票的融資行為。
轉貼現、再貼現、票據貼現的比較
轉貼現、再貼現、票據貼現是三個不同的概念。其中:
轉貼現: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為了獲取周轉資金,而將未到期的已貼現票據,再以貼現的方式向另一家金融機構轉讓出售的行為。
再貼現:是央行的一種貨幣政策工具。當金融機構頭寸緊張時,可將尚未到期的已貼現匯票,再以貼現的方式向中國人民銀行轉讓獲取資金的行為。
票據貼現:也叫直貼,是指企業將未到期的承兌匯票轉賣給銀行,從而獲得融資的一種方式。貼現價格由票面金額和貼現率決定,貼現後票據歸貼現銀行所有。
術語解釋
貼現是指客戶(持票人)將沒有到期的票據出賣給貼現銀行,以便提前取得現款。一般工商企業向銀行辦理的票據貼現就屬於這一種。
票據轉讓是指持票人可以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
持票人,是指持有票據,可依法向票據義務人主張票據權利即要求對方付款的人,包括擁有票據的收款人和從轉讓人手中取得票據的受讓人。
參考文獻
- ↑ 文字記載前的1500年的歷史都發生了什麼,搜狐,2020-10-14
- ↑ 堯舜禹時期之中國和大禹之都及夏代都城之變遷,搜狐,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