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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draft; draw up)指草拟底稿。唐.韩愈〈张中丞传后叙〉:“为文章,操纸笔立书,未尝起草。”也作“起稿”。
- 起草,是用书面语言将作者的构思物化为文章。
- 语出《后汉书·百官志三》:“一曹有六人,主作文书起草。”
- 草拟底稿。【例】这个组织章程起草完毕后,还须开会审议才能成为定案。
- 拟定初稿;拟稿;打草稿。
- 《后汉书·百官志三》:“一曹有六人,主作文书起草。” 唐 韩愈 《张中丞传后叙》:“为文章,操纸笔立书,未尝起草。” **明 唐顺之 《詹府燕集奉和上宰松皋公》诗之二:“分日传经清禁里,罢朝起草紫宸旁。
- ” 茅盾 《动摇》五:“大概是托人起草,为人所愚了。”
翰林院起草的典故
- 武德年间,唐高祖设立由各种异能之士供职的翰林院,除文学之士外,医卜、方伎、书画、甚至僧道等皆可入选,以待诏于院,史称”翰林初置,杂流并处”。
- 唐玄宗时,遴选擅长文辞之朝臣入居翰林,起草诏制,翰林院因此逐渐演变为草拟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任职者称翰林待诏。
- 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另建翰林学士院,将文学只是从杂流中分出,供职者称翰林学士,简称学士,本身无品秩,以原品入值。从此,”职清地禁,杂流不入”。
- 著名诗人李白、白居易,都曾供职于翰林学士院。
- 翰林学士初置时,并无员额,后依中书舍人之例,置学士6人。
- 唐宪宗时,择其中资深者一人为承旨,以统领诸学士。”安史之乱”后,战事频繁,翰林学士地位愈发重要,不但在草诏方面分割中书舍人之权,且在参谋议论方面分割宰相之权。
- 唐宪宗以后,翰林学士承旨往往晋升为宰相。随著时光推移,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的分工日趋明确。学士负责起草任免将相大臣、宣布大赦、号令征伐等有关军国大事的诏制,称内制;
- 而中书舍人负责起草一般臣僚的任免及例行文告,称外制。二者并称两制,而内制重于外制。[1]
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历史背景
- 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专题小组在深圳迎宾馆开会。
- 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是大陆政府在1980年代为编订《香港基本法》而成立的机构。
- 1984年12月19日,英、中两个政府在北京签署《中英联合声明》,确定港英在1997年移交主权,并实行一国两制。中共开始筹备编订作为香港宪法的《香港基本法》。
- 1985年4月,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决成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
- 1985年6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员名单,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于当年7月正式成立,开始起草工作,并委任59名委员,包括23名香港委员和36名大陆委员。
- 1985年12月,为收集香港各界对基本法的意见,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香港成立,共委任180名成员。在1988年4月及1989年2月举行两次公众谘询,听取市民对《基本法》草案的意见。
- 1989年北京发生六四事件后,有香港民主之父之称的李柱铭和带领声援天安门学运的司徒华因不满中共血腥镇压民运而以不为一个尽失人心的政府做事为由一起退出起草委员会,查良镛、邝广杰亦退出起草委员会。
- 费彝民、郭棣活、贾石、钱昌照等四名委员于任内逝世。因公开发表支持学生言论,加上反对中共暴力血腥镇压,而退出委员会或由北京政府撤销职务。
- 1990年4月4日,香港基本法经由第七届全国人大会议三次会议正式通过。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正式移交大陆,基本法开始实施。[2]
参考来源
- ↑ 金鼎国学. 你知道翰林院的典故吗?. 每日头条. 2016-10-16 [2020-08-30] (中文).
- ↑ 基本法起草委员会. 头条日报. 2016-10-16 [2020-08-30]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