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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一、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
定义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一般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而言,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我国的公立学校就是最典型的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一、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因为中国特有的政治体制,经常是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门如房管局、规划局等,有的地区是行政单位,但有的地区是事业单位,所以老百姓统称政府部门为行政事业单位,很多地方政府发文也以此为统称,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等。 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 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发工资,一般是全额财政拨款。[1]
负债
行政事业单位的负债 (一)借入款项 事业单位的借入款项,是指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其核算特点:一般不预计利息支出,实际支付利息时,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事业支出;为开展经营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经营支出。 (二)应缴款项 事业单位的应缴款项包括按财政部门规定应缴预算的资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财政专户款)、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交税金)等。 1、应缴预算款 事业单位的应缴预算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取得的应缴入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应缴预算款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缴预算款”科目,核算各项应缴预算款的收取和上缴情况,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该科目应无余额)。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预算款”科目,上缴时,借记“应缴预算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应缴财政专户款 事业单位的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核算各项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的收取和上缴情况,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该科目应无余额)。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借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
划分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按时间可划分为旬报、月报和年报(即决算);按编报单位可划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和单位会计报表;按内容划分,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静态表,反映一定日期的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表、收入支出表(动态表,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余状况)、附表及说明书等。附表一般作为报表中某些科目的明细内容或未列入报表中的重要经济业务活动或基础材料;说明书是对报表中某些事项的补充及情况说明。
净资产
(一)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应当设置“事业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基金的来源、运用和结存,并按核算内容下设置“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 1.年度终了,事业单位应将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2.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事业基金,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3.投资基金的具体会计处理可以参见对外投资的有关核算内容。 (二)固定基金 固定基金,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固定基金通常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的增减而发生相应的增减,两者金额通常相等。事业单位在存在尚未付清租金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情况下,两者的金额不同。固定资产应当在取得时按照协议租赁价格入账,而固定基金应当在支付租金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本教材不要求掌握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增加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有关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减少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或有关科目。固定基金的具体会计处理可以参见固定资产的有关核算内容。 (三)专用基金 专用基金,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以及住房基金等。 事业单位应当设置“专用基金”科目。以下主要说明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的会计处理。 1.修购基金 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或“经营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修购基金的具体会计处理可以参见固定资产的有关核算内容。 2.职工福利基金 年终,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计提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职工福利基金”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使用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四、结余 事业单位的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主要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 1.经营结余 经营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内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经营结余”科目,核算经营结余的实现及其结转情况。会计期末,计算结余时,将“经营收入”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借记“经营收入”科目,贷记“经营结余”科目;将“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经营业务)”等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经营业务)”等科目。 2.事业结余 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内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应当设置“事业结余”科目,核算事业结余及其结转情况。会计期末,计算结余时,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等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将“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对附属单位补助”等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