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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伯拉,外文名:Ebla,基督教聖經地名。

基督教是天主教、東正教和新教的總稱。基督教的經典是《聖經》。《聖經》中記述的都是上帝的啟示,是基督教徒信仰[1]的總綱和處世的規範,是永恆的真理。基督教主要節日有聖誕節、受難節、復活節、升天節、諸聖日(萬聖節[2])等。

簡介

古代敘利亞城邑,就是現今的馬迪克廢丘。

艾伯拉城

根據在該地發現的文獻所載,艾伯拉是一座大城,人口有26萬。如此眾多的人口擠進與耶路撒冷城大小相當的城市,可想而知必然有許多農民和工人居住在城市周圍的帳篷,或用土磚砌成的蜂窩狀房屋裡。時至今日,在馬迪克廢丘附近依然保存着這些蜂窩式房屋。按照常規,只有王宮、金庫、倉房、基本設施和管理城邦的人員,才立在城牆之內。即使如此,城內的人口密度仍然非常高。

艾伯拉是一個商業中心,出產紡織品、木材、陶器、金、銀和其他金屬。大量出土的泥版都是商貿文件,記錄許多城鎮之間的買賣情況,涵蓋範圍從小亞細亞至埃及,以及從居比路到伊朗(波斯)。根據考古家皮第那多所述,這些文件列舉了數千座城市的名字,當中包括許多熟悉的聖經地名,如:夏瑣、米吉多、多珥、約帕、迦薩和烏魯撒冷(耶路撒冷,或許是「撒冷城」)。有一份文件,形容吾珥在「哈蘭」(參創十一31)。最令人驚異的是,據稱皮第那多所提到的「平原諸城」(創十三10),其次序竟與聖經的記載相同,如:所多瑪、蛾摩拉、瑣耳。瑣耳描述為「在比拉境內」(參創十四2)。按聖經記載,所多瑪和蛾摩拉在亞伯拉罕時代被毀(創十九24-29);因此,除非有現存的傳統記載諸事件,創世記十四章和十九章的詳細記述不可能在較晚時期重整而成。此說已經為艾伯拉後期一位碑銘家所否定。

艾伯拉的文獻

艾伯拉文獻上的日期非常重要;研究所得雖稍嫌複雜,但也相當可信。例如,出自馬迪克廢丘IIB-1的陶器,與亞默I屬同時代的產物。(亞默是土耳其奧朗底河流域的安提阿平原的著名遺址,距馬迪克廢丘不遠),亞默的陶器屬亞甲王朝(約主前2360-2180)。此外,王宮已被燒為平地,那蘭新(約主前2269-34)大肆吹噓其如何征服阿曼和艾伯拉:「自從創造人類以來,從未有人征服過這麼多城市。」考古學家認為,那蘭新約在主前2250年焚毀艾伯拉。另一個線索是從馬迪克廢丘文獻發現,可追溯至希伯隆作王時期,其中也提及亞甲的撒珥根王。因此,撒珥根和希伯隆是同時代的人,撒珥根的年代約在主前2350至2295年。依格里克倫是艾伯拉的開國君王,考古學家據此推論他約在主前2400年建造王宮,或許較此還要早。在此不得不提的是,其他學者將亞甲王朝的年代推前約110年。無論是哪一個劃分方法,這期間是從撒珥根執政之始至那蘭新當朝結束。歷時約120年,平均每朝30年。從可知的承接王朝為算(從父傳子),這估計似乎略高(即估計父王在20歲左右生下長子),但也並非不合情理。我們如從這樣的數字著手,就可以將艾伯拉所知君主的開始時期,定於主前2430年。

希伯隆的名字顯然和亞伯拉罕的先祖希伯相似。創世記十一章的宗譜列述:希伯、法勒、拉吳、西鹿、拿鶴、他拉、亞伯蘭(亞伯拉罕)。由於希伯隆是如此偉大的君王,他可能就是創世記十一章的希伯。根據創世記十一章所記載的人物,亞伯蘭生於法勒以後191年,那時希伯34歲。希伯隆與撒珥根同時代,據此相信亞伯拉罕所生之時約在主前2180年,明顯與較古的聖經年代記所列的日期接近。當然,這仍不足以證明希伯隆和希伯是同一人,只能顯示此類同的名字可能在年代記內出現。

馬迪克廢丘文獻還出現許多其他名字。皮第那多提到許多跟聖經人物相同的名字,如:亞伯蘭、以色列、掃羅和大衛,有些人認為這些記述引起揣測,但也有人表示這能夠加強聖經記載的真實性。例如,有人或許會質疑,「以色列」這名字,怎麼會在神將此名賜給雅各之前的4個世紀或以上發現呢?聖經沒有表示這名字是新立的。那時代的人名,常將一個神的名稱加上口語暱稱組成(例:以賽亞此名是「神是拯救」的意思)。在雅各先前的年代,父母給兒女起名以色列,即「伊勒(神)已經得勝了(或將得勝)」,那是完全可想而知的。惟獨聖經所述的新事,乃是雅各與神直接相遇,並且得着他的祝福。

不少從艾伯拉而來的名字,似乎都以兩種形式出現,一個與-ilu(「伊勒」),另一個與-ya(「雅」)合併。因此,據皮第那多所言,mi-ka-ya(米該雅/米該亞,彌迦)和mi-kar-il(米迦勒),與其他屬神(與神有關連)的名字一起出現。名字的結尾為-ya,若以聖名(「雅」,耶和華)妥為解釋,就不免引起一個重要問題。按照出埃及記六章3節,神告訴摩西,祂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這似乎是說神在西乃山向摩西顯現以前,耶和華(「雅魏」)之名未為人所知。另一方面,耶和華之名在創世記出現多次,不僅在敘事部分(晚期作者或編輯,像處理地名一樣,也在若干地名中加入人名),在其他奉耶和華的名或引用耶和華的名起誓的地方均有,表示那時已使用耶和華的名字。有些人早已認識到這問題,聖經學者出現兩組意見:一組堅持此名在摩西時代之前還沒有人認識,一組則認為人們已知道,只是在西乃出埃及事件之下得到新的意義。如果艾伯拉文獻的解釋是正確無誤(即-ya一字在人名中是神的名一部分),那麼,我們就可以斷定,「雅魏」在族長時代就屬已知,只是耶和華作為永活和賜予生命之神的真正意義,要到祂將祂的子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時,才完全顯明出來。

如今,由於一些學者(他們有些似乎擔心觸怒敘利亞政府)傾向於否定皮第那多早期的許多宣告,使整個問題變得懸而未決。甚至皮第那多本人,似乎也已經收回了其中一些主張。

艾伯拉文獻包含許多其他男女神祇的名字,其中大多數為我們所熟悉。根據約書亞記二十四章2節所載,亞伯拉罕的列祖「事奉別神」。雅(耶和華)可能是他們在愚昧之時所敬拜的諸神之一。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米所波大米進入迦南,成為信奉耶和華的子民之父時,已向亞伯蘭啟示自己不僅是眾神中的一位。

艾伯拉資料確實為進入知識寶庫開啟了另一扇門。要完全明白一切奧祕的含義,還需要耗用若干年時間,也許要經過二十一世紀才可解明。不過,有些事情已明白過來,其中最重要的事實是:創世記十一至三十五章的族長故事,不能再說成是出自八世紀或七世紀的作者。要假定如此一位作者,居然可以將千百個人名和地名、貿易項目,以及許多細節編入這些章節中,然後假設與考古發現所出土的許多人、地名、貿易項目,和無數細節巧合,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艾伯拉給如此的推論予以致命的一擊。

馬迪克廢丘的發現令人驚異,但由於既不需要考古學或任何其他人類技術為證,並不能用來「證明」聖經。聖經是神的話,任何的「證明」方法,只會暴露我們的疑惑不信(約五41-47)。正如其他的考古發現一樣,艾伯拉的發現,將幫助我們看見神所對待的是怎麼樣的男女,他們生活於怎麼樣的世界,以及祂如何迫切地深愛他們,要將他們從世界不同的境況中拯救出來,行在祂的道路之中。我們有待學習的還很多,艾伯拉將為這學習過程提供一些背景。

參考文獻

  1. 信仰的價值、存在形態及特性,豆丁網,2016-01-06
  2. 關於萬聖節的概述,學習啦,2021-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