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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夕之年

中文名 舞夕之年

定義類型 古代年齡稱謂

稱謂類型 13至15歲

別稱 「舞勺之年」

稱謂來源 《禮記·內則》

舞夕之年,是古代的一個年齡稱謂,指少年十三至十五歲,也稱「舞勺之年」。出自《禮記.內則》:「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

年齡稱謂簡介

年齡稱謂是古代代指年齡的稱呼,古人的年齡有時候不用數字表示,不直接說出某人多少歲或自己多少歲,而是用一種與年齡有關的稱謂來代替。年齡稱謂大多是記載在書籍之中,然後被沿用至今。

年齡稱謂來源

古人的年齡稱謂來源不一,大多根據不同年齡的生理特徵而命名,但也有一些是因襲前人所言而成為固定稱謂的。還有依據生理特徵命名的,如:人初生叫「嬰兒」,是因為人初生需要抱在胸前餵奶。嬰可與膺通假,膺者胸也。嬰兒即為抱在胸前之兒。

另外,我們常說的「而立之年」、「不惑之年」、「知命之年」,則來自於《論語·為政篇》的記載:「子曰: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從心所欲不逾矩。」

我國還有干支紀年的傳統,六十年為一輪,故又有六十歲為「花甲之年」的說法。杜甫有詩句曰:「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於是,七十又有了「古稀之年」的別稱。

當然,古代年齡稱謂並不止這些,還有許多散見於各類古書中,因較少使用而未被流傳下來。上面所述這些因使用頻率高,生命力強而被後人沿用了下來。有些還已經進入了我們的日常交際之中,如:「三十而立」。再如,從「嬰兒」和「兒童」兩個詞中,我們已看不出歷史和今天的區別了。

「舞夕之年」釋義

舞夕之年是指男孩13至15歲期間,也稱「舞勺之年」。根據<禮記>的記載:勺,一種樂舞,古未成童者習之。舞勺指未成童者學習勺舞。《禮記.內則》:「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

資料語出

孔穎達疏:「舞勺者熊氏云:『勺鑰也。'言十三之時學此舞勺之文舞也。」後以指幼年。又以舞勺代指十三歲。如孫科《革命逸史序》(馮自由着):「年逾舞勺,即加入興中會,親炙總理,從事革命。」當時馮自由年十四歲,稱「年逾舞勺」,是舞勺指十三歲。

最美的「年齡稱謂」

花信之年

對於女人來說,「花信」二字可以說寫盡了女人的溫婉、柔情、靚麗、美好。

怎樣的年齡,才能冠以「花信」二字呢?古時,花信之年正好指的是女子二十四歲。二十四歲的女子,稚氣已去漸至成熟,正是花樣之年,如花蕾綻放。

「花信「二字,最早出自宋朝詩人范成大的詩作《聞石湖海棠盛開》詩之一:「東風花信十分開,細意留連待我來。」唯美曼妙,巧笑倩兮,極盡美好。

對於花信之年的來歷,有學者認為與古代的24節氣有一定的聯繫。花信之年指代二十四歲,正好與二十四節氣字數相同。同時,古人將二十四節氣稱為「二十四番花信風」。

從清代開始,人們開始將「花信之年」這個稱呼用來指代二十四歲的女子,而且還引申出了「始有年方花信、花信年華」的比喻。

晚清時期,女詞人阮恩灤英年早逝,當時去世的時候只有二十四歲,後人替她作了一首詞來悼念她,其中就提到了「花信」二字。傳之至今,依然曼妙芳香。

豆蔻之年

豆蔻之年,形容的是女子十三四歲的年齡。與成語豆蔻年華含義一樣,代指少年的青春年華。

「豆蔻」也被稱為「含胎花」,豆蔻年華的典故,最早出自唐朝詩人杜牧的七言絕句《贈別》:

娉娉裊裊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春風十里揚州路,卷上珠簾總不如。

這首詩是杜牧離開揚州的時候,寫給一位只有十三歲左右名叫張好好的風塵女子的詩。詩中形容這位柔弱美麗的少女,像是二月初剛發芽的豆蔻嫩芽,含苞待放。

因此,前人也曾有註解:「牧之詩詠娼女,言美而少,如豆蔻花之未開。」

桃李之年

桃李之年,指的是女子二十歲。意思是說這個時期的女子正像桃李盛開的時候一樣艷麗動人。

它的原本稱謂是「桃李年華」。語出陸游的詩句:「粉淡香清自一家,未容桃李占年華。

明朝徐渭在作品《又啟嚴公》中也寫道:「誓將收桑榆之效,以毋貽桃李之羞,一雪此言,庶酬雅志。」桃李盛開、明艷動人,比喻女子,也是極好的讚美。[1]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