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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夕之年

中文名 舞夕之年

定义类型 古代年龄称谓

称谓类型 13至15岁

别称 “舞勺之年”

称谓来源 《礼记·内则》

舞夕之年,是古代的一个年龄称谓,指少年十三至十五岁,也称“舞勺之年”。出自《礼记.内则》:“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

年龄称谓简介

年龄称谓是古代代指年龄的称呼,古人的年龄有时候不用数字表示,不直接说出某人多少岁或自己多少岁,而是用一种与年龄有关的称谓来代替。年龄称谓大多是记载在书籍之中,然后被沿用至今。

年龄称谓来源

古人的年龄称谓来源不一,大多根据不同年龄的生理特征而命名,但也有一些是因袭前人所言而成为固定称谓的。还有依据生理特征命名的,如:人初生叫“婴儿”,是因为人初生需要抱在胸前喂奶。婴可与膺通假,膺者胸也。婴儿即为抱在胸前之儿。

另外,我们常说的“而立之年”、“不惑之年”、“知命之年”,则来自于《论语·为政篇》的记载:“子曰: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

我国还有干支纪年的传统,六十年为一轮,故又有六十岁为“花甲之年”的说法。杜甫有诗句曰:“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于是,七十又有了“古稀之年”的别称。

当然,古代年龄称谓并不止这些,还有许多散见于各类古书中,因较少使用而未被流传下来。上面所述这些因使用频率高,生命力强而被后人沿用了下来。有些还已经进入了我们的日常交际之中,如:“三十而立”。再如,从“婴儿”和“儿童”两个词中,我们已看不出历史和今天的区别了。

“舞夕之年”释义

舞夕之年是指男孩13至15岁期间,也称“舞勺之年”。根据<礼记>的记载:勺,一种乐舞,古未成童者习之。舞勺指未成童者学习勺舞。《礼记.内则》:“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

资料语出

孔颖达疏:“舞勺者熊氏云:‘勺钥也。'言十三之时学此舞勺之文舞也。”后以指幼年。又以舞勺代指十三岁。如孙科《革命逸史序》(冯自由着):“年逾舞勺,即加入兴中会,亲炙总理,从事革命。”当时冯自由年十四岁,称“年逾舞勺”,是舞勺指十三岁。

最美的“年龄称谓”

花信之年

对于女人来说,“花信”二字可以说写尽了女人的温婉、柔情、靓丽、美好。

怎样的年龄,才能冠以“花信”二字呢?古时,花信之年正好指的是女子二十四岁。二十四岁的女子,稚气已去渐至成熟,正是花样之年,如花蕾绽放。

“花信“二字,最早出自宋朝诗人范成大的诗作《闻石湖海棠盛开》诗之一:“东风花信十分开,细意留连待我来。”唯美曼妙,巧笑倩兮,极尽美好。

对于花信之年的来历,有学者认为与古代的24节气有一定的联系。花信之年指代二十四岁,正好与二十四节气字数相同。同时,古人将二十四节气称为“二十四番花信风”。

从清代开始,人们开始将“花信之年”这个称呼用来指代二十四岁的女子,而且还引申出了“始有年方花信、花信年华”的比喻。

晚清时期,女词人阮恩滦英年早逝,当时去世的时候只有二十四岁,后人替她作了一首词来悼念她,其中就提到了“花信”二字。传之至今,依然曼妙芳香。

豆蔻之年

豆蔻之年,形容的是女子十三四岁的年龄。与成语豆蔻年华含义一样,代指少年的青春年华。

“豆蔻”也被称为“含胎花”,豆蔻年华的典故,最早出自唐朝诗人杜牧的七言绝句《赠别》: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这首诗是杜牧离开扬州的时候,写给一位只有十三岁左右名叫张好好的风尘女子的诗。诗中形容这位柔弱美丽的少女,像是二月初刚发芽的豆蔻嫩芽,含苞待放。

因此,前人也曾有注解:“牧之诗咏娼女,言美而少,如豆蔻花之未开。”

桃李之年

桃李之年,指的是女子二十岁。意思是说这个时期的女子正像桃李盛开的时候一样艳丽动人。

它的原本称谓是“桃李年华”。语出陆游的诗句:“粉淡香清自一家,未容桃李占年华。

明朝徐渭在作品《又启严公》中也写道:“誓将收桑榆之效,以毋贻桃李之羞,一雪此言,庶酬雅志。”桃李盛开、明艳动人,比喻女子,也是极好的赞美。[1]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