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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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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是臺北市政府的直屬機關,同時也是翡翠水庫的管理機構,成立於1987年。
歷史演變
翡翠水庫計劃為臺北地區公共給水長期水源的開發計劃,於1971年開始規劃,1972年完成初步的研究報告,1974年完成可行性報告,再於1978年完成定案研究報告,深入檢討大壩的安全問題後,臺北市政府隨即成立臺北翡翠水庫建設委員會,於1979年8月開始施工,經過8年之艱難工程,全部完程於1987年6月。
臺北市政府成立翡翠水庫管理局負責運轉及維護。水庫完工後,在臺北自來水系統主要取水口青潭及直潭兩處之可靠出水量為每秒40立方公尺,相當每日345.6萬立方公尺,可滿足計畫目標年2030年自來水所需水源要求。附帶年平均發電量2億2,270萬度,並且可望在水庫完成後增加下游河道乾旱期之流量,以稀釋河川污染的濃度。
組織
局本部
- 局長
- 副局長
- 主任秘書
內部單位
- 安全檢查科:大壩及附屬設施之安全管理與檢查,技術資料簿冊之建立、保管與更新,水庫及壩之安全評估,緊急措施計畫及大壩與附屬設施維護改善之計畫事項。
- 水庫操作科:水庫操作運轉,自來水原水之供應,翡翠電廠之營運,水文、水質、水庫淤積等資料之觀測、調查與分析及洪水期間與相關水庫及防汛機關之協調作業事項 。
- 經營管理科:水庫及水庫區之經營管理,各項設施之維護改善與其工務行政及集水區治理之協調事項。
- 秘書室:文書、印信典守、研考、公共關係、財產管理、事務管理、出納及不屬其他科、室事項。
- 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 會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 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