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志異·犬奸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聊齋志異·犬奸出自《聊齋志異》,簡稱《聊齋》,俗名《鬼狐傳》,是中國清代著名小說家蒲松齡創作的短篇小說集。全書共有短篇小說491篇。題材廣泛,內容豐富,藝術成就很高。作品成功地塑造了眾多的藝術典型,人物形象鮮明生動,故事情節曲折離奇,結構布局嚴謹巧妙,文筆簡練,描寫細膩,堪稱中國古典文言短篇小說之巔峰。聊齋,是蒲松齡的書屋名;誌異,有記錄奇異事件的意思。 [1]
原文
青州賈某[1],客於外,恆經歲不歸。家畜一白犬,妻引與交,犬習為常。一日,夫至,與妻共臥。犬突入,登榻,齧賈人竟死。后里舍稍聞之,共為不平,鳴於官[2]。官械婦[3],婦不肯伏,收之[4]。命縛犬來,始取婦出。犬忽見婦,直前碎衣作交狀。婦始無詞。使兩役解部院[5],一解人而一解犬。有欲觀其合者,共斂錢賂役,役乃牽聚令交。所止處,觀者常數百人,役以此網利焉。後人犬俱寸磔以死。嗚呼!天地之大,真無所不有矣。然人面而獸交者,獨一婦也乎哉?
異史氏為之判曰:「會於濮上,古所交譏;約於桑中,人且不齒[6]。乃某者,不堪雌守之苦[7],浪思苟合之歡。夜叉伏床,竟是家中牝獸;捷卿入竇[8],遂為被底情郎。雲雨台前[9],亂搖續貂之尾[10];溫柔鄉里[11],頻款曳象之腰[12]。銳錐處於皮囊,一縱股而脫穎[13];留情結於鏃項[14],甫飲羽而生根[15]。忽思異類之交,真屬匪夷之想[16]。尨吠奸而為奸[17],妒殘兇殺,律難治以蕭曹[18];人非獸而實獸,奸穢淫腥,肉不食於豺虎。嗚呼!人姦殺,則擬女以剮[19];至於狗姦殺,陽世遂無其刑。人不良,則罰人作犬;至於犬不良,陰曹應窮於法。宜支解以追魂魄[20],請押赴以問閻羅[21]。」
譯文
青州有一個商人,經商在外,經常一年都不回家一次。家裡養着一隻白狗,他的妻子就引着它與自己性交,狗便習以為常了。 一天,丈夫回來,與妻子同睡一床。白狗突然進屋竄上床,竟把商人咬死了。後來,鄰居們稍稍聽到一點這事的經過,都抱不平,於是告了官。官府拷打這婦人,婦人就是不招供,便將她押進了監牢。接着官府又命衙役把狗牽來,狗來了又把婦人叫出來。狗見了婦人,徑直跑到婦人身前撕碎衣服做出性交的姿勢。這時,婦人才沒有話可說了。官府差兩個衙役押着婦人和狗上解部院,一個押解婦人,一個押着狗。一路上有願看人、狗性交的,就斂錢賄賂差役,差役便叫狗與那婦人交配。所到處,看的人常有幾百之多,差役因此也大發其財。後來,婦人和狗都判了刑,被一寸一寸地割死了。唉!天地之大,真是無奇不有。但是長着人樣卻與狗相交的,又豈止這婦人一個呢?
異史氏為這件事寫了判詞,說:濮上桑林的幽會,自古被人所不齒。而那位婦人,因丈夫常年外出故而不能忍受空床之苦,亂想苟合的歡娛。夜叉睡在床上,不料卻是家中的雌獸;家犬入洞(即與女主苟合),於是便成了被子裡的情郎。巫山神女的陽台前,搖動的竟然是狗尾;溫柔鄉里,頻頻款動的卻是大象般的腰身。銳錐處於皮囊,一縱股而脫穎;留情結於鏃項, 甫飲羽而生根(此句詞意過淫,皆獸交之描述,故不譯)。忽然想到和異類交歡,真是匪夷所思的念頭。看門狗是為了防止姦夫卻自己成了姦夫,嫉妒自己的男主人而殺了他,縱使是蕭何曹參也無法按律懲治;人並不是禽獸但有時連禽獸都不如,奸詐污穢淫蕩腥臭,他們的肉連豺狼虎豹都不會吃。啊!如果女人因姦殺夫,按律可以剮;但家犬因姦殺主,人世間還沒有相應的刑罰。人如果作惡,可以罰人來生做狗;但狗如果作惡,恐怕陰曹地府都沒有辦法。我看只有將其肢解並追回魂魄,一併押赴陰曹問問閻羅大人。
注釋
[1]青州:青州府,治所在今山東省益都縣。賈(gǔ古):商人。 [2]鳴於官:到官府告發。 [3]械:桎梏,腳鐐手銬之類的刑具。此指加上這類刑具。 [4]收:入獄。 [5]部院:清代各省總督、巡撫多兼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因此稱督撫為部院。這裡指巡撫衙門。 [6]「會於」四句:大意是男女苟合,向為人們所鄙棄。濮上,桑間濮上的省語。桑間在濮水之上,為古時男女幽會之地。《漢書•地理志》:「衛地??有桑間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會,聲色生焉。」約於桑中,與「會於濮上」,義同,都指男女幽會。《詩•鄘風•桑中》:「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譏,譏笑、諷刺。不齒,不屑與之同列,表示輕蔑。齒,列。 [7]雌守:以婦節自守。 [8]捷卿:指狗。捷,迅疾。卿,戲謔的暱稱。唐穀神子《博異志•張遵言》載,南陽張遵言下第,「途次商山館,中夜晦黑……見東牆下一物,凝白耀人,使仆視之,乃一白大,大如貓,須睫爪於皆如玉,毛彩清潤,悅懌 可愛。遵言愛憐之,目為捷飛,言駿奔之甚于飛也。」 [9]雲雨台:指男女幽會之處。《文選》宋玉《高唐賦序》:「昔日楚襄王與宋玉游於雲夢之台。……玉曰:『昔日先王嘗游高唐,怠而晝寢,夢見一夫人曰:巫山之女也,為高唐之客。聞君游高唐,願薦忱席。王因幸之。去而辭曰: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阻,旦為朝雲,暮為行雨;朝朝暮暮,陽台之下。』」 [10]續貂之尾:指狗尾。《晉書•趙王倫傳》:「奴卒廝役卒加爵位,每朝會,貂蟬滿座,時人為之諺曰:『貂不足,狗尾續。』」 [11]溫柔鄉:喻美色迷人之處。《飛燕外傳》:「是夜迸合德,帝大悅, 以輔屬體,無所不靡,謂為溫柔鄉。」 [12]款:動。 [13]脫穎:即穎脫。錐尖全部露出。穎,錐芒。《史記•平原君列傳》:「平原君曰:『夫賢士之處世也。譬若錐之處囊中,其未立見。……毛遂曰:『臣乃今日請處囊中耳。使遂蚤(早)得處囊中,乃穎脫而出,非特其末而已矣。』」本喻充分顯露其才能,這裡借為褻語。 [14]鏃項:箭頭之後。項,頭後。 [15]甫飲(yìn印)羽:剛沒進箭尾。 甫,剛剛。飲,隱沒。羽,箭尾的羽毛。這裡為褻語。 [16]真屬匪夷之想:謂這的確屬於違背常理的念頭。匪,非。夷,通「彝」,常理。 [17]尨(máng忙)吠奸而為奸:意思是狗本應看家護院,見姦夫而吠警,而今卻自作姦夫。《詩•召南•野有死》寫青年男女幽會,有云:「無使尨也吠。」 [18]律難治以蕭曹:意為難用朝廷法律治犬之罪。蕭、曹,蕭何、曹參,西漢初年的兩個丞相。蕭何曾參照秦律制定漢的律令制度,曹參繼任後相沿不變。詳見《漢書》本傳。這裡以「蕭曹」之律指代國法。 [19]擬女以剮(guǎ寡):判處女方以凌遲之刑。擬,判罪。剮,割肉離骨,古時分割人肉體的酷刑,即凌遲。 [20]宜支解以追魂魄:應割解四肢,究治其魂魄。支,同「肢」。支解,為古代分解四肢的酷刑。追,追究。 [21]閻羅:梵語意譯,也譯作「閻魔王」、「焰摩羅王」、「閻王」等。原為古印度神話中管理陰世的王,後為佛教所沿用,稱為管理地獄的魔王。中國民間迷信傳說中的閻羅王、閻王爺即源於此。
賞析
《犬奸》描寫了一個商人的妻子,因為丈夫多時不在身邊,就忍不住和家中的白狗交媾,最後被判肢解的酷刑。具體故事情節只是引子,作者的點評才是重點。不過眾說紛紜,一定還有許多見解。 獸交古已有之,作者只是借這個醜惡的現象,來諷刺當時社會環境的污濁罷了。至於文中描寫交媾的文字,是必須有的,不然怎麼能夠出版呢!這是一篇內容隱晦的文章,之所以這麼寫,完全是形勢所迫。文中的犬又何嘗不是邪惡勢力的代表?![2]
作者簡介
蒲松齡(1640~1715)清代小說家,字留仙,一字劍臣,號柳泉居士,淄川(今山東淄博)人。出身於一個逐漸敗落的地主家庭,書香世家,但功名不顯。父蒲棄學經商,然廣讀經史,學識淵博。 蒲松齡19歲時,以縣、府、道三個第一考取秀才,頗有文名,但以後屢試不中。20歲時,與同鄉學友王鹿瞻、李希梅、張篤慶等人結「郢中詩社」。後家貧,應邀到李希梅家讀書。31~32歲時,應同邑進士新任寶應知縣、好友孫蕙邀請,到江蘇揚州府寶應縣做幕賓。這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離鄉南遊,對其創作具有重要意義。南方的自然山水、風俗民情、官場的腐敗、人民的痛苦,他都深有體驗。還結交了一些南方下層歌女。北歸後,以到縉紳家設館為生,主人家藏書豐富,使他得以廣泛涉獵。71歲撤帳歸家,過了一段飲酒作詩、閒暇自娛的生活。一生熱衷科舉,卻不得志,72歲時才補了一個歲貢生,因此對科舉制度的不合理深有體驗。
加之自幼喜歡民間文學,廣泛搜集精怪鬼魅的奇聞異事,吸取創作營養,熔鑄進自己的生活體驗,創作出傑出的文言短篇小說集《聊齋志異》。以花妖狐魅的幻想故事,反映現實生活,寄託了作者的理想。除《聊齋志異》外,還有文集4卷,詩集6卷;雜著《省身語錄》、《懷刑錄》等多種;戲曲3種,通俗俚曲14種。今人搜集編定為《蒲松齡集》。[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