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岛事件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美丽岛事件是台湾自由民主政治史的一个民主高峰,也是生活在台湾人民的思想蜕变。美丽岛事件的发生,与“党外”运动的发展、中美断交 对政治局势的冲击,以及美丽岛杂志社的成立与发展有关。
“党外”运动的发展
民国三十八年(一九四九),中央政府撤退来台,为确保政权稳定,乃于五月二十日宣布戒严。五十八年(一九六九),经修改“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后,国会得以增补选,提供在野人士体制内参政的机会,于是逐渐形成所谓的“党外民主运动”。六十七年(一九七八)十月六日黄信介宣布“党外”人士决定组成“台湾党外人士助选团”,其后并由康宁祥担任主席,黄信介、余登发为总联络人,施明德为总干事,预备进行全省各地助选活动,颇有将反对势力组织化的趋势,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中美断交
民国六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美国宣布自翌年一月一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建交,并同时废止四十三年﹙一九五四﹚与中华民国签订的“中美共同防御条约”。面对此一外交局势的冲击,蒋总统经国先生宣布对于非法集会、游行、请愿等活动,政府依法采取必要措施;违背宪法、国策、为匪宣传、煽动犯罪的书刊,必依有关法令处理。六十八年(一九七九)一月二十一日,警备总部为防范党外人士借口为余登发庆生举办集会,遂以“涉嫌参与匪谍吴泰安叛乱”为由,逮捕余登发、余瑞言父子。次日,林义雄、张俊宏、姚嘉文、许信良等人齐集高雄县桥头乡举行示威游行。四月二十日监察院通过对桃园县长许信良的弹劾案,六月二十九日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并予以休职两年的处分,引起“党外”人士骚然。其后“党外”人士持续借由政治活动与政论刊物,争取政治参政权与言论自由,国内政治局势逐渐形成高度对立的紧张状态。
美丽岛杂志的成立与发展
民国六十八年(一九七九)三月间,黄信介提议创办一份“党外”机关报的构想,至八月十六日,美丽岛杂志正式创刊,由黄信介任发行人,许信良为社长,吕秀莲、黄天福为副社长,张俊宏为总编辑,该社几乎网罗当时“党外”的主要代表人物。九月八日,美丽岛杂志在中泰宾馆举办创刊酒会,同时间,疾风杂志社成员聚众于宾馆外举行“声讨叛国贼陈婉真”行动大会,双方几乎酿成严重冲突,通称“中泰宾馆事件”。其后,美丽岛杂志社于全省各地设立分社及服务处,并举办各种活动,声势日益高涨,加以右翼保守人士的敌对反制,导致冲突事件频起,如十一月二十日在台中市太平国小举行的“吴哲朗坐监惜别会”、十二月八日在屏东县举行的“美丽岛屏东服务处成立酒会”。[1]
美丽岛事件(1979/12/10)
1979年12月10日举世各国庆祝人权日,台湾却爆发美丽岛事件。当晚六点钟《美丽岛杂志》人员聚集在高雄市游行,朝向新兴分局前大圆环前进。黄信介演讲,要求解除戒严与言论自由。国民党预先收买地痞流氓冒充支持者,手持火把攻击宪警。八点半,镇暴部队未暴先镇。他们包围群众,扔掷催泪弹,投射探照灯,逐步缩小包围圈,故意挑起警民冲突,然后再镇压民众。媒体滥肆谩骂党外人士,例如“铲除国贼、人人有责”等。御用打手学者也在中央日报连署,谴责美丽岛叛乱份子、暴力份子。
12月13日清晨情治人员开始大肆追捕党外人士,直到26日逮捕最后一位范巽绿(施明德除外)。范巽绿(璐璐、史非非)是“党外新生代”唯一遭到逮捕者。她是外省人第二代,但是以台湾人第一代自居。
美丽岛大审(1980/3/18-27)
1980年2月20日,警备总部军法处以叛乱罪起诉八人(黄信介、施明德、张俊宏、姚嘉文、林义雄、陈菊、吕秀莲、林弘宣),一般法庭起诉杨青矗与王拓等卅七人。被告聘请十五名辩护律师,包括谢长廷与陈水扁、苏贞昌等。接著,2月28日发生林义雄祖孙命案:情治人员暗杀林义雄的母亲与双胞胎女儿,幸亏林奂均救活。
1980年 3月18日美丽岛大审开启,在警总第一法庭举办,历时九天(该法庭位在今景美人权文化园区里)。由于旅美作家陈若曦陈情与美国施加压力,这场军法审判破例对外公开旁听。4月5日警备总部下达《判决书》:八人判处叛乱罪,另外卅七人判处其他罪名。叛乱犯中,施明德无期徒刑,黄信介有期徒刑十四年,其他六人各十二年。许信良预先出国,逃了一劫。国民党呼吁国人“哀矜勿喜”。
1987年蒋经国总统解除戒严与开放党禁。1990年520李登辉总统就职那天,特赦这八名叛乱犯。2000年陈水扁赢得总统大选,美丽岛与律师世代成为权力核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