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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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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中文名称 :税务师

考试形式 :闭卷机考

考试组织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税务师是国家设立的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职业能力和水平。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具体承担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评价与管理工作。

报名相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 (三)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补充上传证书电子图片。
  • 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

报名时间

中税协拟于2019年4月中旬组织实施考试报名工作。

考试报名程序

参加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和交费两个环节。

  • (一)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 1.首次报名人员,需在登录报名系统后,首先完成实名信息注册,按规定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大学生须提供学生证电子图片。选定报考科目。
  • 2.非首次报名人员,即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报考部分科目的人员,使用证件号或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核对个人信息,并重新上传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如信息有变,应做相应修改。选定报考科目。
  • 3.报名人员可选择全科或分科报考,交费前须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和报考科目。
  • 4.补报名期间,未报名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可补报。已完成报名的,可申请调换科目或考试城市。补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点调整申请。
  • (二)交费。
  • 1.每科考试费¥98元。可采用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支付。
  • 2.支付成功后,可打印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打印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 3.考生报名并完成所报科目交费,视为报名程序完成。交费完成后,不予退费。

免试申请与审核

  • (一)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科目:
  • 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 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 (二)免试申请程序。
  • 1.申请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9:00至6月5日18:00;补报名期间申请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18:00。
  • 2.申请方式: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入免试申请栏目,填写免试信息并上传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子图片。
  • 3.免试审核为网上初审和领证现场实地审核相结合方式,由考生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4.初审截止时间:2018年6月10日18:00前;补报名期间初审截止时间:2018年8月5日18:00前。

考试方式

  • 考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等拼音输入法,王码、极品、万能等五笔输入法。

考试科目和大纲

  • (一)考试科目为五科,即:《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
  • (二)《税法(一)》、《税法(二)》章节内容部分调整。国际税法内容由《税法(一)》调整到《税法(二)》;土地增值税内容由《税法(二)》调整到《税法(一)》。详见《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
  • (三)《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

考试用书

根据《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编写五个考试科目的备考用书,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拟定于5月中旬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订购,或通过正规电商渠道购买。[1]

成绩相关

  • 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 (一)答卷由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阅。
  • (二)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认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
  • (三)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 按人社部发[2015]90号文件规定,原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即2013、2014年度考试有效成绩分别顺延至2017、2018年度。

登记服务

  •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 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的具体工作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负责。
  • 各级税务师行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公布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登记情况,建立持证人员的诚信档案,并向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 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各级税务师行业协会的管理,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或者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取消登记,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证书申请与发放

  • 2018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制作完毕(以下简称证书),为做好证书领取和发放工作,现将有关证书领取事项公告如下:
  • 一、严格遵循先网上申请,后现场资格审核的申领程序。
  • 二、网上申请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至6月10日。
  • 三、考试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全国税务师报考系统,在“证书中心”提交领证申请。
  • 四、现场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协具体负责(各地方税协官方网址详见附件),考试合格人员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领证须知”中所列有关资料原件至现场进行审核,领取证书。现场审核和证书领取所在地为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最后一科的地区。
  • 五、各地现场审核与领证时间安排并不统一,请领证人员关注各地税协发布的领证通知。

行业前景

含金量

  • "四大"的税务师事务所或税务部门对于员工晋升经理要求必须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而经理的年薪在30-50万左右。
  • (1)税务师职业资格是税务专业人员职业能力的重要标识。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应当具备下列职业能力:
  • ①熟悉并掌握涉税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准则;
  • ②有丰富的税务专业知识,独立开展包括涉税鉴证、申报代理、税收筹划、接受委托审查纳税情况在内的各项涉税专业服务工作;
  • ③运用财会、税收专业理论与方法,较好完成涉税服务业务;
  • ④独立解决涉税服务业务中的疑难问题。
  • 税务师职业资格是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必要条件。国家税务总局目前正在公开征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设立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应符合对合伙人和股东的税务师数量的条件要求;从事鉴证服务、申报准备、税收筹划和接受委托审查纳税情况等特定行为须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登记,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授权的专业服务机构外,不得从事上述特定行为。
  • 税务师职业资格是选拔优秀税务干部及税务专业人员的优先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十二五"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展规划》(国税发〔2011〕9号)《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税总发〔2013〕97号)《关于选拔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的通告》(2013年第1号通告)及"数字人事"管理方式等相关规定,拥有税务师或其他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资格证书者给予加分或优先录取。
  • 税务师职业资格是积分落户的加分项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要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在目前已经实施积分落户的天津市,注册税务师证书是积分落户的加分项目。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属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也将是积分落户的加分项目。

行业概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从事经营的税务师事务所共5455户(包括税务师事务所的子所和异地分所)。其中,有限所4368户,占80.07%;合伙所1010户,占18.52%;异地分所77户,占1.41%。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金总额35.04亿元,运营资金总额2.7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33%和23%;资产总额105.89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全年税务师事务所利润总额4.37亿元,比上年增长8.44%;委托人总户数221.79万户,比上年减少1.96%。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从业人员105800人,比上年增加3.9%,女性从业人员64588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1.05%。从业人员中,执业注册税务师40776人,比上年增加5.62%,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8.54%。女性执业注册税务师21779人,占执业注册税务师总数的53.41%。出资人及合伙人18442人,占执业注册税务师总数的45.23%。其他从业人员65024人,比上年增加2.84%,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1.46%。其他从业人员中,非执业注册税务师4343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1%。具有其他专业服务资格的从业人员8133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69%,其中注册会计师6425人,资产评估师1488人,律师220人。2014年度注税行业经营收入总额143.78亿元,比上年增长9.4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41.08亿元,占行业经营收入总额的98.12%;利润总额4.37亿元,比上年增长8.44%,占行业经营收入总额的3.04%。如《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结构表》所示,鉴证业务收入总额78.87亿元,比上年增长9.07%,占收入总额的比重为54.85%;代理业务收入总额20.41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占行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14.20%;咨询业务收入总额34.40亿元,比上年增长12.97%,占行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23.93%。

相关制度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 人社部发〔2015〕90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
  • 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有关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要求,为加强税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专业人员素质,在总结原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关于实施注册税务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发〔1998〕18号)、《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1999〕104号)同时废止。

[1]

相关视频

税务师:税法二 土地增值税具体征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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