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祿東贊 噶爾·東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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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不詳 中國 |
逝世 | 公元667年 |
籍貫 | 吐蕃國 |
民族 | 漢族 |
職業 | 政治家、軍事家、外交家 |
祿東贊(藏語拼音:ga tong zain yü sung,威利:mgar stong btsan yul srung,?-667年),漢文史籍中以祿東贊、論東贊、大論東贊的名字出現,但以祿東贊一名為漢族人民所熟知。吐蕃著名政治家、軍事家和外交家,曾擔任過大論之職。根據史籍記載,祿東贊為人"明毅嚴重",當政期間在建立吐蕃政治、經濟制度方面多有建樹。
目錄
人物生平
早年事跡
噶爾·東贊生於嘎玉(今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區加查縣嘎玉)。 家族世襲領有加布一帶的封地。松贊干布繼位後,率領吐蕃騎兵征服了青藏高原的大部分地區,確立了吐蕃在高原的霸主地位。在吐蕃威震青藏高原的同時,松贊干布派遣噶爾·東贊與吞彌·桑布扎出使尼婆羅,向光胄王提出和親,希望娶公主布里庫提(尺尊公主)為妃。經過三次舌戰,迂迴鬥智,並以發兵相要挾,光胄王被迫將尺尊公主嫁給了松贊干布。
出使唐朝
640年(貞觀十四年),松贊干布派遣噶爾·東贊為正使,吞彌·桑布扎、支·塞汝貢敦為副手,出使唐朝,成功地促使唐蕃和親,派遣文成公主入蕃。在出使唐朝期間,噶爾·東贊因機智善變,極為唐太宗賞識。唐太宗封其為右衛大將軍,並欲將琅琊長公主的外孫女段氏嫁給噶爾·東贊,誘使他為唐朝效力。噶爾·東贊以"臣本國有婦,父母所聘,情不忍乖。且贊普未謁公主,陪臣安敢輒娶"為由,婉言謝絕了太宗的好意。
645年(貞觀十九年),太宗自高句麗班師回國,噶爾·東贊又奉松贊干布之命到長安朝賀,奏表示"雁飛迅越,不及陛下速疾""夫鵝,猶雁也,故作金鵝奉獻"。噶爾·東贊帶去高七尺,可裝酒三斛的黃金所制大鵝一隻,反映了蕃唐間的親密關係和噶爾·東贊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擔任大相
642年(貞觀十六年),噶爾·東贊隨松贊干布討伐羊同(即象雄),費時三年,成功征服了這個國家,統一了青藏高原。
吐蕃大相娘·芒布傑尚囊因征服孫波而受到松贊干布的重用,大臣瓊波·邦色心中嫉妒,使用離間計陷害並害死了尚囊,繼任大相之位。後來瓊波·邦色邀請松贊干布到自己的封地藏蕃視察,試圖謀害贊普。松贊干布命令噶爾·東贊前往藏蕃安置贊普的牙帳。但噶爾·東贊發現了奸謀,將其報告松贊干布。結果瓊波·邦色被迫自殺,噶爾·東贊繼之為大相。
掌控朝政
650年(永徽元年),松贊干布去世,其孫芒松芒贊即位,由大相噶爾·東贊輔政。[2] 噶爾·東贊掌權期間,致力於安定吐蕃內閻立本《步輦圖》部,進行一系列制度改革。同時也繼承了松贊干布的對外擴張政策。
652年(永徽三年),噶爾·東贊發兵征服洛沃(今阿里地區)和藏爾夏(今後藏地區)。656年(顯慶元年),噶爾·東贊率十二萬大軍攻滅白蘭部。同時為避免唐朝的壓力,噶爾·東贊採取積極和好的策略,兩次向唐朝請求和親。659年(顯慶四年),噶爾·東贊開始對青海湖一帶的吐谷渾展開大規模入侵。
663年(龍朔三年),吐蕃徹底滅亡吐谷渾,河源郡王慕容諾曷缽與弘化公主引殘部投奔涼州。[3] 至此,青藏高原大部處於吐蕃的統治下,再也沒有政權可與其抗衡。此後,噶爾·東贊一直居住在吐谷渾故地,招撫吐谷渾舊部,處理善後事宜。
病逝
666年(乾封元年),噶爾·東贊在從吐谷渾故地返回邏些城,不幸途中染疾。667年(乾封二年),噶爾·東贊病逝於吐谷渾的日布。 噶爾·東贊死後,其子贊悉若、論欽陵相繼擔任大相,繼續把持吐蕃的政權和兵權,威望甚至超過了贊普一族。
699年(聖歷二年),赤都松贊普發動政變,消滅論欽陵。噶爾·東贊第三子贊婆與論欽陵之子噶爾·莽布支(即論弓仁),率部眾和一些族人投降唐朝,並且以"論"為姓,成為論姓的始祖。
為政舉措
設立官職
根據《賢者喜宴》的記載,噶爾·東贊與達傑·莽布支創立了吐蕃歷史上最早的行政區域--"如",又設置"奎本"一職,為這些地區的行政長官。噶爾·東贊自任吐蕃的奎本。
劃定田界
祿東贊最大的功績是劃定田界,確立吐蕃的封建制度。 自從祿東贊劃定田界,原來占多數的自由民分得田地,進行農業和畜牧業,對國家負擔起封建義務,從此統治階級剝削的對象,主要是這種農民和牧民,不再是少數的奴隸,吐蕃也就開始進入封建制社會。祿東贊的這一歷史性改革,可能是受漢族影響,因為唐朝行均田制。
改革稅制
653年(永徽四年),噶爾·東贊進行稅制改革,制定牛腿稅制度,加強了吐蕃王朝對居無定所的遊牧部落的管理。還派遣達傑·莽布支徵收農田賦稅,任命布金贊和瑪瓊為象雄度支官。
建立戶籍
654年(永徽五年),噶爾·東贊在蒙布賽拉宗集會,進行戶口清查,建立戶口冊制,為徵發戶丁服勞役,徵集兵馬、糧草提供了可靠地證據。
制定法律
655年(永徽六年),噶爾·東贊制定法律條文,頒布成文法,這是吐蕃歷史上的第一部法律。
軍事擴張
噶爾·東贊執政期間,吐蕃軍隊雖未動搖唐朝對西域的統治,但吐蕃成功打入了西域,取得了某種發言權。一直到吐蕃分裂期間,在各種勢力糾纏不清的中亞歷史中也有吐蕃一份。而此時大食帝國不斷東擴,攻占吐火羅等地,於是,唐朝、吐蕃、大食成為爭奪中亞的三大勢力。
六試婚史
640年,噶爾·東贊攜帶眾多的黃金、珠寶等,率領求婚使團,前往唐都長安請婚。不料,天竺、大食、仲格薩爾以及霍爾王等同時也派了使者求婚,他們均希望能迎回賢惠的文成公主做自己國王的妃子。為之,唐太宗李世民非常為難,為了公平合理,他決定讓婚使們比賽智慧,誰勝利了,便可把公主迎去,這便是歷史上的"六試婚使"(又稱"六難婚使"),拉薩大昭寺和布達拉宮內至今完好地保存着描繪這一故事的壁畫。
第一試:綾緞穿九曲明珠,即將一根柔軟的綾緞穿過明珠(有說漢玉)的九曲孔眼。比賽開始,由於吐蕃以外的使臣們有勢力,所以他們搶先取去,絞盡腦汁,怎奈幾挽也沒有穿過去。而聰慧的噶爾·東贊坐在一棵大樹下想主意,偶而發現一隻大螞蟻,於是他靈機一動,找來一根絲線,將絲線的一頭系在螞蟻的腰上,另一頭則縫在綾緞上。在九曲孔眼的端頭抹上蜂蜜,把螞蟻放在另一邊,螞蟻聞到蜂蜜的香味,再藉助噶爾·東贊吹氣的力量,便帶着絲線,順着彎曲的小孔,緩緩地從另一邊爬了出來,綾緞也就隨着絲線從九曲明珠中穿過。
第二試:辨認一百匹騍馬和一百匹馬駒的母子關係。比賽開始,但見各位婚使輪流辨認,有的按毛色區分,有的照老幼搭配,有提則以高矮相比,然而都弄錯了。最後輪到噶爾·東贊了,得到馬夫的指教,他把所有的母馬和馬駒分開關着,一天之中,只給馬駒投料,不給水喝。次日,當眾馬駒被放回馬族之中,它們口喝難妒忍,很快均找到了各自的母親吃奶,由此便輕而易舉地辨認出它們的母子關係。緊接着,唐太宗李世民又出題讓指認百隻雛雞與百隻母雞的母子關係。這件事又把其他婚使難住了,誰也指認不清。噶爾·東贊便把雞珊趕到廣場上,撒了很多食料,母雞一見吃食,就"咯、咯、咯"地叫喚小雞來吃,只見大多數小雞跑到自己媽媽的頸下啄食去了。但是仍有一些頑皮的小雞不聽呼喚,各自東奔西跑地去搶食,於是噶爾·東贊學起鷂鷹"瞿就兒--瞿就兒--"的叫聲,雛雞聽見,信以為真,急忙鑽到各自母親的翅膀下藏起來,母雞與雛雞的關係就被確認出來。
第三試:規定百名求婚使者一日內喝完一百壇酒,吃完一百隻羊,還要把羊皮揉好。比賽開始,別的使者和隨從勿勿忙忙地把羊宰了,棄得滿地又是毛,又是血;接着大碗地喝酒,大口地吃肉,肉還沒吃完,人已酩酊大醉,哪裡還顧得上揉皮子。噶爾·東贊則讓跟從的一百名騎士排成隊殺了羊,並順序地一面小口小口地咂酒,小塊小塊地吃肉,一面揉皮子,邊吃邊喝邊干邊消化,不到一天的功夫,吐蕃的使臣們就把酒喝完了,肉吃淨了,皮子也搓揉好了。
第四試:唐皇交給使臣們松木一百段,讓噶爾·東贊分辨其根和梢。噶爾遂令人將木頭全部運到河邊,投入水中。木頭根部略重沉入水中,而樹梢那邊較輕卻浮在水面,木頭根梢顯而易見。
第五試:夜晚出入皇宮不迷路(也有說是辨認京師萬祥門內的門)。一天晚上,宮中突然擂響大鼓,皇帝傳召各路使者赴宮中商量事情。噶爾·東贊想到初來乍到長安,路途不熟,為不致迷路,就在關鍵路段塗上標記。到了皇宮以後,皇帝又叫他們立即回去,看誰不走錯路回到自己的住處。結果,噶爾·東贊憑着自己事先做好的記號,再次地取得了勝利。
第六試:辨認公主。這天唐太宗李世民及諸部大臣來到殿前親自主試。但見衣著華麗、相貌仿佛的300名(也有說500名或2500名)宮女,分左右兩隊依次從宮中排開,宛如300天仙從空中飄來,輕盈、瀟灑、俊美,看的人眼花繚亂。其他使者都沒有主意,不知哪位才是文成公主,惟獨噶爾·東贊因為事先得到了曾經服侍過公主的漢族老大娘的指教,知道了她的容貌身體特徵:體態娟麗窈窕,膚色白皙,雙眸炯炯有神,性格堅毅而溫柔,右頰有骰子點紋,左頰有一蓮花紋,額間有黃丹圓圈,牙齒潔白細密,口生青蓮馨味,頸部有一個痣。噶爾·東贊反覆辨認,最後終於在左邊排行中的第6位認出了公主。
婚試完畢,唐太宗非常高興,將美麗多才的文成公主許婚於吐蕃首領松贊干布,噶爾·東贊終於完成了迎新使命,成為傳頌千年藏漢聯姻的佳話。
歷史評價
漢文典籍認為,吐蕃能夠成為強國,得賴噶爾·東贊之力。《舊唐書》稱:"噶爾·東贊雖不識文記,而性明毅嚴重,講兵訓師,雅有節制,吐蕃之並諸羌,雄霸本土,多其謀也。"《新唐書》稱:"噶爾·東贊不知書,性明毅,用兵有節制。吐蕃倚之,遂為強國"。
五世達賴稱讚噶爾·東贊道:"他所作政教相輔事業,不僅對吐蕃國王盡忠職守,對吐蕃人民也留下了難忘的德澤。"
噶爾·東贊域松同松贊干布一起為吐蕃王朝立下了不朽的功績,在許多重大的歷史場合中,他都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堪稱是吐蕃一位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和外交家,松贊干布的事業因他而得以延續。[1]
噶爾·東贊與吞彌·桑布扎、支·塞汝貢敦、娘·墀桑揚敦四人,被合成為"四賢臣"。
家庭成員
據敦煌吐蕃文獻《大事記年》記載,噶爾·東贊有五個兒子。
長子:噶爾·贊悉若多布(?-685年),漢文文獻稱為贊悉若,繼噶爾·東贊之後為吐蕃大論。
次子:噶爾·欽陵贊卓(?-698年),漢文文獻稱為論欽陵,繼贊悉若之後擔任吐蕃的大論。
三子:噶爾·政贊藏頓,漢文文獻稱為贊婆。
四子:噶爾·達古日聳,漢文文獻稱為悉多於。
五子:噶爾·贊輾恭頓(?-695年),漢文文獻稱為勃倫贊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