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與能源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礦產與能源區是中國科技名詞。
世界上所有的國家中,只有我們中國的文化[1]是始終沒有間斷過的傳承下來,也只有 「漢字」是世界上唯一的古代一直演變過來沒有間斷過的文字形式[2]。
名詞解釋
礦產與能源區是指適於開發利用礦產資源與海上能源,可供油氣和固體礦產等勘探、開採作業,以及鹽田和可再生能源等開發利用的海域。
礦產與能源區主要內容
礦產與能源區包括油氣區、固體礦產區、鹽田區和可再生能源區。
油氣區主要分布在渤海灣盆地(海上)、北黃海盆地、南黃海盆地、東海盆地、台西盆地、台西南盆地、珠江口盆地、瓊東南盆地,鶯歌海盆地、北部灣盆地、南海南部沉積盆地等油氣資源富集的海域;鹽田區主要為遼東灣、長蘆、萊州灣、淮北等鹽業產區;可再生能源區主要包括浙江、福建和廣東等近海重點潮汐能區,福建、廣東、海南和山東沿海的波浪能區,浙江舟山群島(龜山水道)、遼寧大三山島、福建嵛山島和海壇島海域的潮流能區,西沙群島附近海域的溫差能區,以及海岸和近海風能分布區。
礦產與能源區管理要求
重點保障油氣資源勘探開發的用海需求,支持海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遵循深水遠岸布局原則,科學論證與規劃海上風電,促進海上風電與其他產業協調發展。禁止在海洋保護區、侵蝕岸段、防護林帶毗鄰海域開採海砂等固體礦產資源,防止海砂開採破壞重要水產種質資源產卵場、索餌場和越冬場。嚴格執行海洋油氣勘探、開採中的環境管理要求,防範海上溢油等海洋環境突發污染事件。油氣區執行不劣於現狀海水水質標準,固體礦產區執行不劣於四類海水水質標準,鹽田區和可再生能源區執行不劣於二類海水水質標準。
礦產與能源區相關概念解釋
1、可再生能源
是指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斷再生、永續利用、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它對環境無害或危害極小,而且資源分布廣泛,適宜就地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
2、海洋功能區
是指根據海洋的自然資源條件、環境狀況和地理位置,並考慮到海洋開發利用現狀和社會經濟發展需求所劃定的,具有特定主導功能,有利於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能夠發揮最佳效益的區域。海洋功能區劃,是指依據海洋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以及自然資源和環境特定條件,界定海洋利用的主導功能和使用範圍。它是結合海洋開發利用現狀和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劃分出具有特定主導功能,適應不同開發方式,並能取得最佳綜合效益區域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海洋環境管理的基礎。
參考文獻
- ↑ 漢字與中華文化,搜狐,2017-06-14
- ↑ 探究世界上唯一沒有間斷的古老文字系統:漢文字,搜狐,2017-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