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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峰鄉隸屬於浙江省金華市磐安縣,地處磐安縣南部,東連仙居縣,東南、南接仁川鎮,西毗雙峰鄉,西北連安文鎮,北鄰大盤鎮,距磐安縣城38千米,區域總面積138.13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盤峰鄉戶籍人口為9840人。 春秋時,屬越;1983年8月,由盤峰公社改為盤峰鄉。截至2020年6月,盤峰鄉轄17個行政村,鄉人民政府駐洋門1號。 截至2019年末,盤峰鄉有工業企業21個,其中規模以上3個,有營業面積超過50平方米以上的綜合商店或超市9個。[1]
歷史沿革
原盤峰鄉 春秋時,屬越。 戰國時,屬吳。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屬烏傷縣。 三國吳赤烏八年(245年),屬永康縣。 唐、宋時,為永康縣內里鄉。 南宋紹熙五年(1194年),改內里鄉為孝義鄉。 元、明、清朝時,孝義鄉咸泰里47都。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5月,改稱盤峰鄉。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屬磐安縣,仍稱盤峰鄉。 1949年12月,仍稱盤峰鄉。 1950年11月,分設盤峰、高二、維新3個鄉。 1954年3月,又劃高二、維新部分村設後閣鄉。 1956年3月,高二鄉併入盤峰鄉,後閣鄉併入維新鄉。 1958年9月,稱盤山公社盤峰管理區(大隊);同年11月,併入東陽縣。 1961年,為盤山區盤峰公社。 1983年8月,由盤峰公社改為盤峰鄉;同年11月,為磐安縣盤山區盤峰鄉。 1992年,撤銷區建置,為縣直屬鄉。 原高二鄉 春秋時,屬越。 戰國時,屬吳。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屬烏傷縣。 三國吳赤烏八年(245年),屬永康縣。 唐、宋時,為永康縣內里鄉。 南宋紹熙五年(1194年),改內里鄉為孝義鄉。 元、明、清朝時,為永康縣孝義鄉咸泰里四十七都。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5月,改稱永康縣盤峰鄉。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7月,屬磐安縣盤峰鄉。 1949年12月,建立盤峰鄉人民政府。 1950年11月,盤峰鄉分設盤峰、高二、維新3鄉。 1954年3月,又劃高二鄉、維新鄉部分村設後閣鄉。 1956年3月,高二鄉併入盤峰鄉,後閣鄉併入維新鄉。 1958年9月,分屬盤山公社盤峰管理區和維新管理區。 1959年4月2日,劃盤峰管理區高二山以南,維新管理區東山頭村以西等高山區建立高二管理區。 1961年9月20日,為東陽縣盤山區高二公社。 1983年8月,由高二公社改為高二鄉;同年12月,磐安復縣,改為磐安縣盤山區高二鄉。 1992年4月,撤銷盤山區,為縣直屬鄉。 原維新鄉 春秋時,屬越。 戰國時,屬吳。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屬烏傷縣。 三國吳赤烏八年(245年),屬永康縣。 唐、宋時,為永康縣內里鄉。 南宋紹熙五年(1194年),改內里鄉為孝義鄉。 元、明、清時,為孝義鄉咸泰里四十七都。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為盤峰鄉。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7月1日,磐安設縣,劃為磐安縣盤峰鄉。 1949年12月,建立盤峰鄉人民政府。 1950年11月,盤峰鄉分設盤峰、高二、維新3個鄉。 1954年3月,又劃高二鄉、維新鄉部分村設後閣鄉。 1956年3月,高二鄉併入盤峰鄉,後閣鄉併入維新鄉。 1958年9月,為盤山公社維新管理區;同年11月,磐安縣併入東陽縣。 1959年4月,維新管理區、盤峰管理區分出部分村設高二管理區。 1961年9月,改稱維新公社。 1983年8月,由維新公社改為維新鄉;同年11月,磐安復縣,改稱磐安縣維新鄉。 撤併後 2018年,撤銷盤峰鄉、維新鄉、高二鄉,合併設立新的盤峰鄉。
行政區劃
截至2020年6月,盤峰鄉轄17個行政村:盤峰村、櫸溪村、大嶺頭村、沙溪村、風廠村、豐陳村、栗樹坑村、高二村、山前村、西溪村、溪下路村、後閣村、丁埠頭村、大路村、靈江源村、高姥山村、東山頭村,鄉人民政府駐洋門1號。[2]
地理環境
位置境域
盤峰鄉地處磐安縣南部,東連仙居縣,東南、南接仁川鎮,西毗雙峰鄉,西北連安文鎮,北鄰大盤鎮,距磐安縣城38千米,區域總面積138.13平方千米。
人口
截至2011年末,原盤峰鄉總人口有3819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1189人,城鎮化率31.1%;另有流動人口25人;原高二鄉總人口有3691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283人,城鎮化率7.7%;原維新鄉總人口有2499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429人,城鎮化率17.2%。 截至2019年末,盤峰鄉戶籍人口為9840人。
經濟
截至2019年末,盤峰鄉有工業企業21個,其中規模以上3個,有營業面積超過50平方米以上的綜合商店或超市9個。
社會事業
教育事業
截至2011年末,盤峰鄉有中心幼兒園2所,在園幼兒27人,專任教師2人;中心小學1所,在校生36人,專任教師7人,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初中適齡人口入學率、小升初升學率、九年義務教育覆蓋率均達100%。2011年,盤峰鄉教育經費達138.8萬元,比2010年增長-3.8%;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135.7萬元,比2010年增長-3.7%,占財政總支出的比例為27.1%。
文化事業
截至2011年末,盤峰鄉有文化站1個,村文化活動中心13個;農家書屋7家,藏書1萬冊。
醫療衛生
截至2011年末,盤峰鄉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1個,病床4張,固定資產總值36萬元;專業衛生人員5人,其中執業醫師2人,執業助理醫師1人,註冊護士1人。2011年,盤峰鄉醫療機構(門診部以上)完成診療0.4萬人次。2011年,盤峰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數3704人,參合率97.0%。
社會保障
2011年,盤峰鄉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戶數124戶,人數162人,支出24.7萬元,比2010年增長33.5%,月人均127元,比2010年增長19.8%;農村五保集中供養8人,支出4.13萬元;農村五保分散供養6人,支出1.64萬元;醫療救助16人次,支出11.9萬元;民政部門資助低保戶參加農村合作醫療162人次,支出1.62萬元;國家撫恤、補助各類優撫對象44人,撫恤事業費支出8.93萬元。截至2011年末,盤峰鄉參加城鄉社會養老保險1236人,參保率32.4%。
郵政電信
截至2011年末,盤峰鄉有郵政網點1個,投遞路線單程總長度20千米,鄉村通郵率100%;有電信企業1家,服務網點1個;固定電話用戶460戶,移動電話用戶192戶,寬帶接入用戶80戶。[3]
交通
盤峰鄉有東仙線省道過境,境內長7千米,通往東陽市、仙居縣。
歷史文化
地名由來
盤峰鄉因地處連綿巍峨的大盤山群峰南麓而得名。
文物古蹟
盤峰鄉境內古蹟有櫸溪孔氏家廟,位於櫸溪村,集古屋、古巷、古井、古樹、古墓、古風於一體,孔氏後代每逢孔子誕辰即於孔氏家廟內進行祭孔典禮。2006年5月25日,櫸溪孔氏家廟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