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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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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王宏彬,男,汉族,1965年4月生,吉林镇赍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

现任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

人物履历

1984.09—1988.07,北京大学地理系经济地理专业学生

1988.07—1994.12,北京大学自然科学处教育管理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其间:1991.09—1994.07,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系人文地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4.12—1998.03,深圳市计划局综合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

1998.03—2003.06,深圳市盐田区计划统计局负责人、副局长、局长

2003.06—2006.09,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副区长、党组成员

2006.09—2011.11,深圳市盐田区委常委,盐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2011.11—2013.04,深圳市南山区委常委,南山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人选、副区长,兼任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3.04—2013.07,深圳市宝安区委副书记,宝安区政府区长人选、副区长、代理区长、党组书记

2013.07—2015.07,深圳市宝安区委副书记,宝安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2015.07—2017.09,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7.09—,深圳市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1]

折叠编辑本段任免信息 2015年7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王宏彬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15年8月11日,宝安区召开干部大会,宣读深圳市委任命决定:免去王宏彬的宝安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提名王宏彬不再担任宝安区政府区长职务。

2015年8月18日,深圳市宝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王宏彬同志请求辞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王宏彬同志辞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17年9月22日,光明新区召开干部会议,会上宣布王宏彬同志任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