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財政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海南省財政廳,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中發〔2018〕12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8〕80號),制定本規定。
海南省財政廳是主管全省財政工作的省政府組成部門[1],為正廳級。
海南省財政廳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落實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省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省級財力的建議,提出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財稅政策措施和意見建議。擬訂省與市縣、地方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落實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落實有關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起草全省財政、財務和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執行。根據授權負責本省涉外財政、債務等國際談判工作,開展財稅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
(三)負責管理省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組織編制省本級部門預決算,編制省本級政府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草案,匯編全省預決算草案。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省政府委託,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省本級預決算公開。
(四)負責組織起草稅收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及實施辦法,落實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指導監督稅收政策的貫徹和執行。
(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2]。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擬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全省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組織推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管理省本級財政資金賬戶和省級預算單位賬戶,負責國庫現金管理。組織編制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負責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負責政府採購市場開放研究工作。
(七)依法擬訂本省政府性債務和政府隱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和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行和兌付地方政府債券。承擔政府外債管理有關工作。
(八)牽頭編制全省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省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地方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牽頭實施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國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國有資本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省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承擔省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和支出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十)牽頭審核並匯總編制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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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海南省人民政府機構 ,海南省人民政府
- ↑ 政府非稅收入有哪些管理辦法?乾貨 ,搜狐,2019-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