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局是2015年4月29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的,同意国土资源厅单独设立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局。
批准设立
据介绍,省机构编制委员会4月29日批复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国土资源厅单独设立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局,核定行政编制9名、处级领导职数1正2副,地籍管理处不再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设立背景
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局局长蔡辉说,河南省关于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在紧张起草中,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完毕后,将上报政府研究通过后发布实施。
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1]正式实施,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此前,不动产登记因被寄予拉低房价和反腐功能,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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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22年6月底前不动产登记实现“全豫通办”
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等6部门联合出台的《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2022年6月底前,全省不动产登记机构实现登记业务异地可办,全面实现“全豫通办”。这是记者昨日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的。
据了解,201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为目标,提出推进“互联网[2]+不动产登记”改革要求。同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提出了包括不动产抵押登记、首次登记、查封登记、预告登记等13项不动产登记业务作为第一批“省内通办”的工作要求。
为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全省通办,探索不动产登记异地办理经验,我省自2019年4月至今年8月间,先后在漯河市、郑州市、鹤壁市部署开展“域内通办”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结合我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现状,基本确立了不动产登记异地办业务线上模式和线下模式相融合、“收办分离”相结合“全豫通办”的工作机制,同时形成了“省级统筹、集中监管”“异地收件、属地办理”“网上缴税、网上缴费”等在内的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我省将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跨市县(区)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全豫通办”模式,力争1至2年内实现全省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协同联办就近受理、跨市县(区)办理、“异地最多跑一次”,实现不动产网络执行查控的自动化、网络化、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和企业少跑腿或不跑腿。我省不动产“全豫通办”的任务进程分解为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今年年底前,包括郑州、鹤壁、漯河、焦作、濮阳等五个试点地区在内的全省一半以上省辖市建立“全豫通办”业务支撑体系,初步实现不涉税费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可办;第二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全省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业务支撑体系,实现省辖市之间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可办;第三阶段:2022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登记机构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可办,全面实现“全豫通办”。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各市县还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注重“窗口延伸”,推动不动产登记申请延伸到从业机构(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等),积极探索下乡镇、进社区。未来“不出小区就能申领不动产证、就能办抵押”将来到你我身边。
参考文献
- ↑ 【普法专栏】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汇编 ,搜狐,2022-10-10
- ↑ 互联网发展趋势 ,搜狐,202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