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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童茂
江童茂1.jpg
出生 1635~1700年
国籍 中国
职业 四川提督、云南提督

人物简介

江童茂(1635~1700年) 广东五华县转水镇三源洞人。曾任兴宁营把总。因勇略过人,委任为后营参将。后与吴三桂余部交锋,屡立战功,升都督佥事、左都督。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授四川提督,奉旨加一拖沙喇哈番,坐镇右江13年。后调授云南提督,兼管中营副总兵。

人物生平

聪颖有志,学武有成。

30岁时,以行伍升任兴宁营把总。

清康熙九年(1670)调任潮州镇右营。

十六年,吴三桂余部袭扰滇、桂,童茂随平南将军都统赖塔前往征剿,管后营中军。

十八年正月,吴部攻梧州,童茂策计将其击败。镇南将军莽依图,以童茂勇略过人,委任后营参将,领兵驰救南宁,在新村与吴部大将军吴世琮交战,重伤世琮于阵前。转征柳州,在陶邓与吴部将军范齐韩作战,童茂被炮伤右腕,还奋力血战。

二十年正月,进剿云贵吴三桂余部,童茂身先士卒,率军勇猛善战,冲过石门坎关隘,从右路进军,与吴三桂总统何继祖,白日激战至晚,获大胜,连过三重关隘,克复安笼所、新城所。二月,在黄草坝和云南城外破敌,歼敌各万余人。五月,进剿马宝(原吴三桂部总兵),童茂挥军作战,阵容坚强,迫至天成山,马宝势穷求降。战后,童茂被加封都督佥事、左都督,记功6次。

二十一年正月授四川提督,仍管广西泗城营副将。

二十四年履任,朝野议论认为此职不足以酬勋,奉旨加一拖沙喇哈番,加记功2次。

坐镇右江13年,壮、瑶军民敬服,康熙帝2次下旨召见,赐宝剑,并诰封其曾祖左都督荣禄大夫(正一品)。 三十六年因母病故回家,服满后兵部檄令北上,授云南提督,兼管中营副总兵。

后年老辞归,奉旨按原级退休,准食半俸。

轶事典故

(一)江氏赋性仁厚大盗报恩

江童茂少时韧在峻岭某富户为佣,及长专司割采马匹草料,每日携带午饭入附近大山中,采割肥嫩青草。江氏体壮力强每日可采百斤以上,主人颇善视之。多年后一日,江氏在山中取食午饭时,忽一陌生人趁前求食,江视此人体格魁梧,态度温和似无恶意,慨将饭食悉数给之。壮汉食毕,似仍未饱,但再三道谢离去。次日。壮汉仍依时前来。食毕后自言曰,为避仇家道经此山,原已数日末进饭食可昨今两日。蒙赐食物,感谢不尽云云。江氏仅回言,彼此偶逢,不必言谢。亦末间其姓名及何方人氏。第三日江氏恐其再来。乃多带一份,壮汉果亦再来,江氏待之如前。第四日,壮汉食毕,反问江氏,偶值山中素不相识。数日不问肛名来历,是否心申恐惧。江言观君貌相魁武,应非普通之人,暂时避仇何必追问,我虽日来多饭食,尚无为难之处,自亦不敢受谢。壮汉闻言,知江氏宅心仁厚正直,再告江曰,恐需半月方可离此,盼能勉力供应食物,愿授予武功要诀,可以防身。江答云:在主家每日多取一些食物,十天半月,料无问题,再久之则恐不便。江氏每夜按其要诀试练武功,体力似觉较强,深知壮汉果属武功高强之人。

如是者,条将半月,壮汉自维难逃法网,亦感江氏仁厚善意,决心图报。对江氏实言相告,本为某大盗头目。被官府悬赏追缉,嘱江氏明目骋绳入山,将其缚送县衙,江得领受赏格,作为图报。江氏闻之,誓言不忍见其因此丧命。惟盗目仍苦苦哀求,如江不允妒决自尽於此山申云云。

江知盗目决心诚意,乃缚盗送官,盗复嘱江见官后不可远离衙门,以免意外。当县官升堂审盗时,见江氏为乡下少年,何能擒此巨盗,但事实具在,不容否认。乃命江氏画押后,先行回家。待后领赏。江氏无奈,只好退出县衙,在附近暂侯,以明究竟。迨审毕盗目,县官饬捕快将盗收监,盗见江氏不在,突然大吼一击,似欲挣脱缚绳。官见之急令追回江氏,盗目见江复同,节露惊恐之状,甘服就范。江氏乃得暂留捕房,随卽协同解盗至上级衙门,因而亲自领赏。笔者按,此故事与江传所叙「年一二十似行做官兴宁营把总」,似有渊源。盖当时清军主官,见江氏能擒巨盗「必有超人之勇全因而录用。然乎?否乎?姑妄言之而已。

(二)江氏幼孙别有机智

江童茂将宅前大片稻田,四边各置石狮子一个,拱护为界,经官府特许,不淮他人买受。可谓永保江山.迨后江氏告老返乡,一日携其幼孙散步田间仁谓其孙曰:「我家稻田立此石狮子为界&界内土地不准他人买受,亦无人敢买」。其孙反问,倘将四只.石狮子向内移入之仁甩狮后之地,不属界内,他人买.之尚有罪否?江氏闻之无言为答,只暗自叹曰「吾家已出有败家子弟乎」。

笔者按,此故事说明,江氏有万全之计,而其孙别有机智。但不知江宅前田地四角,是否真有石狮为界?恕笔者未至其村,自未见之,先祖父亦如此传述。

(三)清廷下诏收回赐剑及龙杖

江童茂战功卓著,清帝曾赐宝剑,及其告老返乡时,再赐龙杖,以示隆恩。江氏老年居家常携杖随行,自属

必然。传至其孙年老时,往来乡村,亦援用此杖,视为祖传之物,不妨利用,何必另置。

江孙一日行至村边官道,在小溪旁见儿童数人在桥下水中捕鱼,似获甚多。乃脱履置杖,参加捕捉。时适有一道台(官衔)经过,轿中望见桥头插有一支拐杖。似为皇家之龙杖,下轿视之果然无误。急依例对杖行礼。寻思此乡村地方何来此杖,饬随役查觅附近见有何人克带来备询,以明究竟。

随役查看,见桥下溪中有一老者及数童捕鱼,乃呼老者,闻其此杖何人所置。老者至道台轿前,自承为其所有,祖父遗物用之无妨。并云其祖为江童茂云云。道台亦知前朝有此人物,遂至江宅查证,见江宅正厅中悬有宝剑一支,证属无误。道台返抵任所,部具奏清帝下诏收国宝剑及龙杖。笔者按,赐剑一事,县志江传内叙及,至赐龙杖事,则无所记。此故事或因江氏逝后。清廷未帅收缴,仍存江家,乃有此掌故流传,愿供参考。 [2]

参考资料: 1. 历史人物 . .五华县地方志委员会 . 2015-07-31 2. 江童茂故事几则(会刊文献) . .台北市五华同乡会官网 . 2015-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