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贈花卿》題解,譯文,注釋賞析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贈花卿》此詩約作於唐肅宗上元二年(公元761年)。唐朝的花敬定曾因平叛戰亂而立過功,因此居功自傲,驕恣不法,放縱士卒大掠東蜀;又目無朝廷,擅自使用天子音樂。杜甫贈此詩,表面是讚美此曲之優美只有天上宮闕才有,實則大有委婉地諷刺之意。因為在中國封建社會裡,禮儀制度極為嚴格,即使音樂,亦有異常分明的等級界限。而這些分明的通行樂制都是當朝的成規定法,稍有違背,便是紊亂綱常、大逆不道。但對於如此功高之人,詩人也只能採取一語雙關的巧妙手法加以勸誡了。[1]
原文
錦城絲管日紛紛,半入江風半入雲。
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
注釋
花卿:這裡指成都尹崔光遠的部將花敬定,一作「花驚定」。曾平定段子璋之亂。卿:當時對地位、年輩較低的人一種客氣的稱呼。
錦城:即錦官城,此指成都。絲管:本意是弦樂器和管樂器,這裡泛指音樂。紛紛:形容樂曲的輕柔悠揚。
天上:雙關語,虛指天宮,實指皇宮。
幾回聞:能聽到幾回。
譯文
如此輕柔悠揚的樂曲,日日夜夜在繁華的成都城裡隨風飄揚,也許你不知道,這樂曲正是從花卿家的宴席上飄然而來,一半隨風縈繞在錦江之上,另一半飄向了白雲之中。
這樣美妙的樂曲應該只有天上的宮闕才能擁有,恐怕只有神仙才能天天聽到;而人世間的平民百姓,一輩子又能聽到幾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