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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白雲歌送劉十六歸山》原文,注釋,譯文,賞析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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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

白雲歌送劉十六歸山》這首詩為李白於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年)在長安送劉十六歸隱湖南時所作。唐玄宗天寶元年,李白懷着濟世之志,奉召來到長安,然而在長安卻處處遭受小人進讒言,把他的期望擊得粉碎,因此,使他不得不考慮將來的去向和歸宿。這首詩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創作的。[1]

原文

楚山秦山皆白雲,白雲處處長隨君。

長隨君,君入楚山里,雲亦隨君渡湘水。

湘水上,女蘿衣,白雲堪臥君早歸。

注釋

劉十六:李白友人,名字不詳。「十六」是其在家族中兄弟間排列長幼的次序數,唐時常用這種次序數來稱呼人。

楚山:這裡指今湖南地區。

湘水:湘江。流經今湖南境內,北入長江。

女蘿衣:這裡指用兔絲草做的裙衣。女蘿:一種兔絲草。

堪:能,可以。

譯文

楚山和秦山的天空之上,都是白雲飄飄,景色壯美。白雲處處長久地追隨着你。

長久地追隨着你啊,你進入楚山里隱居,白雲也跟隨着你越過高山,渡過湘江之水。

湘水天空之上的白雲,像菟絲草編織的裙衣一樣,飄逸美麗。那飄逸的白雲可以任你躺臥,載着你早日平安歸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