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哭宣城善釀紀叟》原文,注釋,譯文,賞析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哭宣城善釀紀叟》這首五絕作於唐肅宗上元二年(761年)。李白一生廣交朋友,是一個很重感情的人,此詩是李白為悼念一位善於釀酒的朋友而寫於宣城。傳世共兩個版本,另一題為《題戴老酒店》。[1]
沽酒與釀酒是李白與紀叟生前最平常的接觸,然而,這看似平常的小事,卻最令詩人難忘,最易引起詩人傷感。李白抓住了這一點,並賦予浪漫主義的色彩加以渲染。樸素的語言,表達了真摯動人的情感,耐人尋味。
原文
紀叟黃泉里,還應釀老春。
夜台無曉日,沽酒與何人?
注釋
宣城:簡稱宣,古稱宛陵、宣州,在今安徽省東南方向。
老春:紀叟所釀的酒的名字。唐人稱酒多有「春」字。
夜台:此處指墳墓。也可借指陰間。
譯文
紀老伯憾然離世,我想,即使在黃泉之下,依然還會繼續釀造香醇的老春名酒吧。
然而生死殊途,陰間沒有我這個感情深厚的知音老友,你釀了老春好酒,又會賣給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