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廷法院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教廷法院或聖輪法院(拉丁語:Tribunal Apostolicum Rotae Romanae)是羅馬天主教會拉丁禮和東方禮的最高上訴法院,也是聖座建立的涉及天主教會司法審判的最高級別的教會法院,相關上訴可送至教會法院最高法官即教宗本人。天主教會有完整的法律體系,也是現今西方仍在使用的最古老的法律體系。
一些被公眾認為是聖人的人[1],可能從沒有得到任何教會認可。即使在天主教內,不同教區和不同主教團對不同聖人的敬禮也不一定相同。有些教團通常只敬禮本教團所認可的聖人;有些聖人則只在其家鄉受到敬禮。在東正教[2]中,於教區內去世的成員,一般會在所屬教區的禮儀中被曕仰。
天主教
是基督教人數最多的宗派、教會。天主教會以羅馬教宗為領袖,故又稱羅馬天主教會、羅馬公教會、羅馬大公教會、羅馬公教。
天主教的中文名稱源自明朝萬曆年間耶穌會將基督信仰傳入中國,經當朝禮部尚書之徐光啟與利瑪竇等耶穌會士討論,取儒家古話「至高莫若天,至尊莫若主」,稱其信仰之獨一神靈為「天主」,故稱之。天主教在與新教並提時亦被稱為「舊教」,兩者分別代表着第一個千禧年開始的「傳承式信仰」、以及16世紀宗教改革開始的「書面式信仰」。這一概念曾在恢復公教傳統的牛津運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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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國的「聖人」和西方的「聖人」有何差別?看中西評判標準的差異,搜狐,2020-06-05
- ↑ 東正教把斯大林「封聖」,其實他本想徹底把宗教從蘇聯清除 ,搜狐,2018-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