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驻华大使馆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德国驻华大使馆(德语:Deutsche Botschaft Peking),是德国在中国设置的外交代表机构,德国驻华大使是使馆位阶最高的外交人员。
除了北京的大使馆外,上海、香港、成都、广州、沈阳五地均设有德国总领事馆(Generalkonsulat),这些驻华德国机构在大使馆官方网站上统称为“使领馆”(Vertretungen)。
历史
普鲁士王国曾在华设置公使馆。1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之后,继续向清朝派遣公使,如巴兰德、海靖等人。公使馆设在东交民巷。1900年6月20日,义和团运动期间,德国驻华公使克林德带着翻译前往总理衙门要求延缓各国公使离京日期,遭到神机营的章京恩海射杀,而引发德国对清朝的军事行动。之后清朝依据《辛丑条约[1]》在克林德公使遇害之处立碑纪念。
1917年3月14日,随着段祺瑞北洋政府断绝中国与德国的外交关系,使驻华大使辛慈于3月25日离开北京大使馆。1921年5月20日两国才恢复邦交。1941年之后又随着中国对轴心国宣战而中断。二战结束后,西德直到1972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时,才重新设置驻华使馆。
领事馆
德国驻华代表处共有6个,包含北京的大使馆、以及中国其他地区设置的总领事馆[2]。各代表处及领事区如下:
北京大使馆。领事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湖北、湖南、青海、甘肃、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江西
成都总领事馆(人民南路4段19号25楼)。领事区:四川、贵州、云南、重庆
广州总领事馆(天河路208号)。领事区:广东、福建、海南、广西
上海总领事馆(永福路181号)。领事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领事签证处:铜仁路299号(SOHO东海广场)
沈阳总领事馆(青年大街286号华润大厦21楼)。领事区:黑龙江、辽宁、吉林
香港总领事馆(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21楼)。领事区:香港、澳门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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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辛丑条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搜狐,2021-01-04
- ↑ 外国驻中国领事馆数量最多的十个城市,上海第一,广州第二 ,搜狐,201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