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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斗太陽,民間故事。[1]

故事內容 


很早以前,天上有一條黃,掌管行雲布雨,哪曉得有一次,下錯了雨量,把人間的稻禾、房屋淹了無數,犯了天條。玉帝把它問成死罪,午時三刻處斬。


午時要到了,行刑天將奉了玉旨,手執斬龍劍前來處斬。黃龍不甘受刑,慌忙逃出天庭。


黃龍為了性命,急急逃;行刑官為了交旨,緊緊逼。兩個一前一後,越追越近,眼看就要追上了,黃龍急出一身大汗。


黃龍去求太陽佛,請太陽快走一步,過了午時三刻,死罪就免了。到時一定重金相報。


太陽佛聽了,搖搖頭說:「不行,不行,時辰怎麼好亂改?我可不敢做違逆天旨的事。你犯死罪,求我救;我若犯了死罪,求誰救?」


黃龍見太陽佛不肯相救,只得轉身再逃。不料行刑官早已追到身後,「喀嚓」一聲,龍頭落地。


斷頭龍的龍身變成了虹,掛在半天,專和太陽佛做對。


註:


彩虹,又稱天虹,簡稱為"虹",是氣象中的一種光學現象。當太陽光照射到空氣中的水滴時,光線被折射及反射,在天空上形成拱形的七彩光譜,雨後常見。形狀彎曲,通常為半圓狀。色彩艷麗。東亞、中國對於七色光的最普遍說法(按波長從大至小排序):紅、橙、黃、綠、藍、靛、紫。


"彩"是"多種顏色"的意思。"虹"字中的"工"表示"人工",引申指"規整";"蟲"指"龍";"蟲"與"工"結合起來表示"龍吸水"。彩虹在民間俗稱"槓吃水""龍吸水",以前的人們認為彩虹會吸乾當處的水,所以人們在彩虹來臨的時候敲擊鍋、碗等來"嚇走"彩虹。


早在中國唐代時,精通天文歷算之學的進士孫彥先(孫思恭)便提出"虹乃與中日影也,日照雨則有之。"的說法,已解釋了彩虹乃是水滴對陽光的折射和反射。


孫彥先的發現後來也被宋代沈括的《夢溪筆談》所引用及證實,且沈括也細微地觀察到虹和太陽的位置與方向是相對的現象。孫彥先和沈括等人對虹的這些發現比西方早了幾百年。


參考資料 

  1. 彩虹斗太陽 兒童故事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