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镇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尖峰镇隶属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地处乐东黎族自治县西北部,东靠尖峰岭,东南与佛罗镇相邻,西临南海,北和东方市交界,全镇行政区域面积205平方千米。
1958年10月后,划归乐东县,成立尖峰公社。1983年,改为尖峰区公所。1987年,改为尖峰镇。 截至2018年末,尖峰镇户籍人口31700人。截至2020年6月,尖峰镇辖11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牛尾头村。
2011年,尖峰镇农民纯收入4100多元2011年,尖峰镇财政总收入885.314万元,比上年增长5.29%。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620.70万元,企业所得税34.91万元,个人所得税19.08万元。 截至2018年末,尖峰镇有4个工业企业,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超市或综合商店7个。[1]
历史沿革
历代均属感恩县。
1949年10月,属昌感县。后东方县成立。
1958年10月,前所辖范围均为东方县中沙公社凤田管理区管理。
1958年10月后,划归乐东县,成立尖峰公社。
1983年,改为尖峰区公所。
1987年,改为尖峰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尖峰镇辖尖峰、抱罗、翁毛、凤田、山道、红湖、长安、白沙、岭头、黑眉和海滨共11个村民委员会,24个自然村;下设69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尖峰镇辖11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牛尾头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