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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暖,所有的愛恨纏綿,終會落下帷幕。儘管,這個落幕並不完美。
原文
小暖是林墨為我起的名字,曾經被他用一種很有磁性的聲音叫了3年。
認識林墨是在5年前,我19歲,大學一年級的學生。父母離異後,父親很快娶了另一個女人進門。我是個倔強的孩子,接連看了那女人幾次臉色後,我就不再跟他們伸手要錢。從17歲開始,我在夜市賣過雜七雜八的小玩具,幫開飯店的表姐洗過碗,凡是能賺錢的行當,我都去做。直到有一天,我隨意寫下的文字在雜誌上發表,並且很快收到一筆在我看來十分豐厚的稿酬後,我便開始靠賣字為生。愛情小說、隨筆評論,每夜不停地寫,食指和中指上,已經磨出了厚厚的繭子。
那天,在那家我常去送稿的報社,第一次見到林墨。大家都坐着,只有他站了起來,伸手與我相握,笑意盈然:我是新來的編輯林墨,你的稿子交給我吧。我愣愣地看着他,有些遲疑。他笑看着我:在研究我是不是一個騙子?
我羞澀地笑了。他個子很高,微微傾下身來,面容表情都像極了《上海灘》里的周潤發。在他逼人的英氣下,我莫名地緊張,呼吸急促。把稿子遞過去的時候,顫抖的手帶倒了他辦公桌上的一摞書,一隻水杯,以及一個精緻的相框
書散落地上,相框的玻璃碎了,杯子裡的水浸濕了照片上一對親密相擁的璧人。我從來沒有見過如此完美和諧的戀人,他們站在一起是那麼好看,仿佛上天造就的神仙眷侶。
我傻呆呆地站着,侷促地張着一雙手不知所措,只一遍遍地說:對不起,對不起臉,已經漲得通紅。
他一邊彎腰去撿東西,一邊聲音很柔和地安慰我:沒關係,還有底片,再洗一張就是。
這一次尷尬的經歷,使我在以後很長時間不敢再去報社送稿。但稿子還是要寫的,因為我需要錢。我把文稿裝進信封,在上面端正地寫下林墨收,沒有一句多餘的話。然後,隔段時間,我會準時收到他寄到學校的樣報和稿酬。
其實,我的學校就在報社的對面,中間隔一條馬路而已。
半年後,我突然接到林墨打到學校的電話。
小暖!他在電話里這樣叫我。
我遲疑着,沒有答話,他朗聲笑道:晚報新開了一個情感的版面,我向老總推薦了你,來做我們的特約編輯,可好?小暖,是我為你起的名字,用來做這個版塊的主持人。
小暖,小暖,小愛即暖,我一下子喜歡上了這個溫暖的名字。我笑着,告訴他:好,我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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