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標準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小微企業標準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有術語。
漢字,中國古人智慧的結晶[1]。千百年間,它經歷了「甲金篆隸草楷行」的發展[2]。從記錄的工具到藝術的載體,它的身上,傾注了無數先人的心血。
名詞解釋
小微企業標準是指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
小微企業在不同行業有不同的認定標準,行業涉及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信息傳輸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等。企業可參考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小微企業名錄初步查詢是否屬於小微企業,尚未納入名錄的,可對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確認。
小微企業
「小微企業」是一個習慣性叫法,並沒有嚴格意義上的界定,目前所說的「小微企業」是和「大中企業」相對來講的。如果要找一個比較接近的解釋,那就是工信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於2011年6月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將16個行業的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小微企業可以理解為其中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小微企業還有另一個含義,即「小型微利企業」,是企業所得稅法特有的概念,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或禁止行業,且同時滿足一定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和稅收指標的企業。
稅法上對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標準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參考文獻
- ↑ 中國人中國字|看中國人專屬的浪漫和智慧!,搜狐,2022-10-12
- ↑ 了不起的中華文明:漢字發展史上的三次重大危機,搜狐,202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