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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朱熹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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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朱熹傳出自《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正史類。於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脫脫和阿魯圖先後主持修撰。《宋史》卷帙浩繁,共兩千多人的列傳,比《舊唐書》列傳多出一倍,《周三臣傳》將韓通、李筠、李重進同列,橫跨五代至宋初,彌補過去新舊五代史之不足。[1]

原文

朱熹,字元晦,一字仲晦,徽州婺源人。父松字喬年。熹幼穎悟,甫能言,父指天示之曰:「天也。」熹問曰:「天之上何物?」松異之。就傅,授以《孝經》,一閱,題其上曰:「不若是,非人也。」嘗從群兒戲沙上,獨端坐以指畫沙,視之,八卦也。年十八貢於鄉,中紹興十八年進士第。主泉州同安簿,選邑秀民充弟子員,日與講說聖賢修己治人之道,禁女婦之為僧道者。

淳熙五年,除知南康軍。至郡,興利除害,值歲不雨,講求荒政,多所全活。訖事奏乞依格推賞納粟人間詣郡學引進大子與之進論訪白鹿洞書院址奏復其舊為《學規》倪守之。會浙東大飢,宰相王淮奏改熹提舉浙東常平荼鹽公事,即日單車就道。復以納粟人未推賞,辭職名。納栗賞行,遂受職名。即移書他郡,募米商,躅其征,及至,則客舟之米已輻湊。熹日鈎訪民隱,按行境內,單車屏徒從,所至人不及知。郡縣官吏憚其風采,至自引去,所部肅然。凡丁錢、役法之政,有不便於民者,悉厘而單之。於救荒之餘,隨事處畫,必為經久之計。有短熹者,謂其疏於為政,上謂王淮曰:「朱熹政事卻有可觀。」

熹登第五十年,仕於外者僅九考,立朝才四十日。家故貧,簞瓢屢空,晏如也。諸生之自遠而至者,豆飯藜羹,半與之共。往往稱貸於人以給用,而非其道義則一介不取也。其為學,大抵窮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踐其實。嘗謂聖賢道統之傳散在方冊,聖經之旨不明,而道統之傳始晦。於是竭其精力,以研究聖賢之經訓。所著書皆行於世。熹沒,朝廷以其「四書」訓說立於學官。平生為文凡百卷,生徒問答凡八十卷,別錄十卷。慶元二年,沈繼祖為監察御史,誣熹十罪,詔落職罷祠,門人蔡元定亦送道州編管。四年,熹以年近七十,中乞致仕。五年,依所請。明年卒,年七十一。 (選自《宋史·朱熹傳》,有刪改) 【注】①荒政:賑濟災荒的措施。

譯文

朱熹,字元晦,又字仲晦,徽州婺源人。他父親朱松字喬年。朱熹從小聰慧過人,剛能夠講話時,父親指着天告說:「這就是天。」朱熹問道:「天的上面是什麼?」父親覺得十分驚奇。到他入學跟從老師讀書時,老師教他讀《孝經》,他看過一遍,就在書上寫道:「不能像這樣去做就不能算作一個人!」他曾經和一群小孩子在沙上玩耍,獨自一人端端正正坐着用手指在沙地上畫,別人一看,原來是一幅八卦圖形。十八歲參加鄉貢考試,後考中紹興十八年進士。在岀任泉州同安縣主簿期間,他挑選本縣德才優異的人當自己的學生,每天給他們講授古聖先賢講求自身修養和治理人民的學問,他還下令禁止婦女出家當尼姑道士。

淳熙五年,朱熹受命掌管南康軍。到任後,興利除弊,正值當地一年不下雨,他十分重視賑濟災荒的措施,很多百姓得以保全性命。事情結束後,朱熹上表請求按照規定的標準獎賞獻糧救災的人。他還經常到州郡的學校去,召集學生給他們講學。還找到了白鹿洞書院的遺址,奏請朝廷重新修復,並親自製訂《白鹿洞書院學規》,讓學生們遵守。

當時浙東發生大饑荒,宰相王淮上書請求改任朱熹為提舉浙東常平茶鹽公事,要求他當天輕車前往就任。(然而)又因為朝廷對南康主動獻納糧食救荒的人沒有給予獎賞,朱熹辭謝了這一職務,等到朝廷的獎賞頒發後,他才受職赴任。朱熹就任後,立刻給其他州郡寫信,召集米商,免除他們的商稅,等朱熹到達浙東,外地商船運來的糧食已經聚集了很多。朱熹每日查訪民情,到州縣巡行考察,單車獨行,不帶隨從,所到之地,人們都不知道他的身份。郡縣的官吏害怕他的嚴峻的作風,有的甚至棄官離去,轄區之內秩序肅然。所有丁錢、役法這類規定條款,如對百姓不利,他全部整理出來加以革除。朱熹在賑濟災荒之餘,還按照實際進行規劃,一定為百姓做長遠的打算。有人毀謗朱熹,說他政務荒疏,皇上對王淮說:「朱熹政績卻是大有可觀啊。」

朱熹在考中進士後的五十年裡,外地做官只有二十七年(古代官吏三年一考績,九考則為二十七年),在朝中做官才四十日。家境一向貧寒,以至常常斷糧,但他卻能安然處之。有的學生從遠方來向他請教,他就用豆飯藜湯來招待,並和他們一起吃飯。朱熹常常(需要)開口向別人借錢以維持生活,但是,對於不合道義的錢,卻一分不取。朱熹做學問,大致通過深入探究事物的原理,掌握其內在規律,並自我檢束,將理論運用到實踐中去。他曾說過,古代聖賢的思想學說流散在典籍之中,由於聖賢經書的宗旨沒有闡明,聖賢思想學說的傳授也就含混隱晦。於是,朱熹竭盡精力,深入探究聖賢的思想準則。他所寫的書在世上廣泛流傳。朱熹死後,朝廷把他的《大學》《論語》《孟子》《中庸》作注的書作為學校的教材。朱熹一生寫的文章共一百卷,他的學生的問答一共八十卷,還有別錄十卷。慶元二年,沈繼祖任監察御史,上書誣告朱熹,羅列了朱熹十大罪狀,皇帝下詔免掉了朱熹的職務,也取消了朱熹的祠官俸祿,朱熹的學生蔡元定也被流放到道州,在地方官吏監管下居住。慶元四年,朱熹以自己快滿七十歲為理由,申請退休。慶元五年,皇上同意了他的請求。慶元六年,朱熹逝世,享年七十一歲。[2]

作者簡介

蔑里乞・脫脫

脫脫(1314年-1355年),亦作托克托,亦作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至正三年(1343年),脫脫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3]

阿爾拉·阿魯圖

(生卒年待考),蒙古族,蒙古阿兒剌部人。元朝末期重臣,繼脫脫之後,主持了纂修遼、金、宋三史,頒《至正條格》等工作,特別是三史中的《宋史》部分,是由阿爾拉·阿魯圖主持的。阿爾拉·阿魯圖主持《宋史》的修撰,在時間上是相當倉促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許多問題和缺陷,儘管如此,《宋史》仍為極其重要的史書,為二十四史之一,仍然發揮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這一方面,阿爾拉·阿魯圖功不可沒[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