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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何承天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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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何承天传出自于《宋书》,此书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1]

原文

何承天,东海郯人也。承天五岁失父。母徐氏,聪明博学,故承天幼渐训议,儒史百家,莫不该览。隆安四年,南蛮校尉桓伟命为参军。时殷仲堪、桓玄等互举兵以向朝廷,承天惧祸难未已,解职还益阳。义旗初,长沙公陶延寿以为其辅国府参军,遣通敬于高祖,因除浏阳令,寻去职还都。抚军将军刘毅镇姑孰,版为行参军。毅尝出行,而鄢陵县吏陈满射鸟,箭误中直帅,虽不伤人,处法弃市。承天议曰:“狱贵情断,疑则从轻。昔惊汉文帝乘舆马者,张释之劾以犯跸,罪止罚金。何者?明其无心于惊马也。故不以乘舆之重,加以异制。今满意在射鸟,非有心于中人。按律过误伤人,三岁刑,况不伤乎?微罚可也。”

谢晦镇江陵,请为南蛮长史。晦进号卫将军,转咨议参军,领记室。前益州刺史萧摹之、前巴西太守刘道产去职还江陵,晦将杀之,承天尽力营救,皆得全免。晦既下,承天留府不从。及到彦之至马头,承天自诣归罪,彦之以其有诚,宥之,使行南蛮府事。七年彦之北伐请为右军录事及彦之败退承天以才非军旅得免刑责以补尚书殿中郎,兼左丞。承天为性刚愎,不能屈意朝右,颇以所长侮同列。十六年,除著作佐郎,撰国史。二十四年,承天迁廷尉,未拜,上欲以为吏部,已受密旨,承天宣漏之,坐免官。卒于家,年七十八。先是,《礼论》有八百卷,承天删减并合,以类相从,凡为三百卷,并《前传》、《杂语》、《纂文》、论并传于世。又改定《元嘉历》,语在《律历志》。

译文

何承天,东海郯城人。何承天五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徐氏,生性聪慧学识广博,所以何承天小时候便受到训诂教育的熏陶,经史百家,没有不详尽通习的。晋隆安四年,南蛮校尉桓伟任命何承天为参军,当时殷仲堪、桓玄等人相继举兵反抗朝廷,何承天惧怕祸乱不息,就弃职回到益阳。起义之初,长沙公陶延寿任命何承天为他的辅国府参军,派人通报以尊奉宋高祖,于是任命何承天为浏阳县令,不久他便离职回到京都。抚军将军刘毅镇守姑孰城,授予何承天为行参军的官职。刘毅曾经外出行走,鄢陵县吏陈满用弓箭射鸟,箭误中了值勤的将领,虽然没有伤到人,但是被处以弃市的刑罚。

何承天提议说:“官司应重视实情断决,有疑问则从轻处理。先前使汉文帝刘恒所乘之马受惊的人,张释之以犯跸之罪名弹劾,而处罚也只到罚金,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明白他无意惊动帝王之马,所以不以惊驾的重罚施加于他,而是施加以不同的条例。现在陈满的本意在于射鸟,不是有意射人。按照法律,过失伤害人命的,判三年刑,何况还没有伤人呢?轻微处罚一下就行了。”谢晦镇守江陵,拜请何承天为南蛮长史。谢晦晋升为卫将军,何承天就转任为咨议参军,兼做记室。益州前任刺史萧摹之,巴西郡前任太守刘道产离官还于江陵,谢晦想杀掉他们,何承天竭力营救,所有的人得以幸免。谢晦被攻克,何承天留在城府中不随行,等到到彦之到马头时,何承天亲自去见他并向他请罪,到彦之因为他有诚意,宽恕了他,命他兼作南蛮府事。元嘉七年,到彦之出师北伐,拜请任命何承天为右军录事。等到到彦之战败溃退,何承天因才能不适于军旅,得以免除刑罚,而任命为尚书殿中郎,并兼左丞。

何承天本性倔强固执,不能委屈心意逢迎朝中的大官,常用自己所长轻慢同僚。元嘉十六年,被任命为著作佐郎,编撰国史。元嘉二十四年,何承天迁职为廷尉,还没有正式授予官职,皇上又准备任他为吏部尚书,已下达了密令,何承天泄密,因此被免官,死在家中,享年七十八岁。原来的《礼论》有八百卷,何承天删减合并,按门类相合并,共有三百卷。此外还有《前传》、《杂语》、《纂文》、《论》等流传于世。另外,还修订了《元嘉历》,这在《律历志》中有记载。[2]

作者简介

沈约(441年-513年),字休文,吴兴郡武康县(今浙江省德清县)人。是南朝梁开国功臣,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刘宋建威将军沈林子之孙、刘宋淮南太守沈璞之子。

沈约学问渊博,精通音律,作为南朝文坛领袖,其诗与王融诸人的诗皆注重声律、对仗,时号“永明体”,是从比较自由的古体诗走向格律严整的近体诗的一个重要过渡阶段。著有《晋书》《宋书》《齐纪》《梁武帝本纪》等史书,其中《宋书》入二十四史。 [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