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欖女懲教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大欖女懲教所(英語:Tai Lam Centre for Women)是香港懲教署轄下的一所高度設防的懲教所,位於新界屯門區大欖涌道110號,於1969年投入服務,主要用作關押女性成年犯人(主要是刑期較長甚至終身監禁的)、還押犯人及戒毒所所員。
歷史
1969年,荔枝角女子監獄遷往大欖涌,並易名為大欖女懲教所,於9月投入服務,建築費335萬。
1971年4月12日,一名女獄警被5名女監犯集體襲擊至重傷死亡。
說明
保安局指出,自2012年過去5年,大欖女懲教所平均在囚人口為464人,遠遠超出263人的可以收容名額,所內環境十分擠迫、設施亦已經老化,是故有重新興建的迫切性。懲教署計劃動用9.4億港元重新興建大欖女懲教所部份建築,於2014年年底竣工。由於懲教所鄰近郊野公園,是故設計更加需要加強配合環境保護,亦希望建築物可以營造人性化的管理目標[1]。
著名女囚犯
- 陳學殷-2010年因勒索七十三歲富商X先生罪名成立被判囚15個月
- Murder of Robert Kissel|Nancy Kissel
參考文獻
- ↑ 大欖女懲教所擬9億重建 Template:Wayback 《明報》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