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榄女惩教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大榄女惩教所(英语:Tai Lam Centre for Women)是香港惩教署辖下的一所高度设防的惩教所,位于新界屯门区大榄涌道110号,于1969年投入服务,主要用作关押女性成年犯人(主要是刑期较长甚至终身监禁的)、还押犯人及戒毒所所员。
历史
1969年,荔枝角女子监狱迁往大榄涌,并易名为大榄女惩教所,于9月投入服务,建筑费335万。
1971年4月12日,一名女狱警被5名女监犯集体袭击至重伤死亡。
说明
保安局指出,自2012年过去5年,大榄女惩教所平均在囚人口为464人,远远超出263人的可以收容名额,所内环境十分挤迫、设施亦已经老化,是故有重新兴建的迫切性。惩教署计划动用9.4亿港元重新兴建大榄女惩教所部份建筑,于2014年年底竣工。由于惩教所邻近郊野公园,是故设计更加需要加强配合环境保护,亦希望建筑物可以营造人性化的管理目标[1]。
著名女囚犯
- 陈学殷-2010年因勒索七十三岁富商X先生罪名成立被判囚15个月
- Murder of Robert Kissel|Nancy Kissel
参考文献
- ↑ 大榄女惩教所拟9亿重建 Template:Wayback 《明报》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