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範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範》,副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335-2016),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編,出版社: 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書,是歷史的見證、文化的賦形、知識的寶庫、智慧[1]的結晶,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顯示其文明的標誌。讀書,是時代的呼喚、歷史的昭示、職責的要求,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走向偉大復興的證明[2]。
內容簡介
為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符合充分利用城鎮污水資源、削減水污染負荷、提高水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推動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實用,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335-2016):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335-2016):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範》適用於以景觀環境用水、工業用水水源、城市雜用水、綠地灌溉用水、農田灌溉用水和地下水回灌用水等為污水再生利用途徑的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除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335-2016):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目錄
1 總則
2 術語
3 基本規定
4 水源、水質和水量
4.1 水源
4.2 水質
4.3 設計水量
5 再生水廠
5.1 一般規定
5.2 工藝流程
5.3 混凝
5.4 沉澱(澄清、氣浮)
5.5 化學除磷
5.6 介質過濾
5.7 曝氣生物濾池
5.8 膜生物反應器
5.9 人工濕地
5.10 膜分離
5.11 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
5.12 消毒
6 輸配水
6.1 一般規定
6.2 輸配水管道
6.3 附屬設施
7 安全防護和監測控制
7.1 安全防護
7.2 監測控制
附錄A 再生水管道與其他管線及建(構)
築物之間的最小水平淨距
附錄B 再生水管道與其他管線最小垂直淨距
本規範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附:條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