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是已撤銷的國務院階段性工作機制,負責領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
沿革
2008年12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通知》(國辦發〔2008〕132號)稱,「為切實加強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屬於階段性工作機制,不屬於新設立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後即撤銷。」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1]。方案規定:「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的牽頭《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職責,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保留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民政部代管的中國老齡協會改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代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管理。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不再設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職責
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通知》規定,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審議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組織推動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統籌協調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2]。」
視頻
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央人民政府網,2018-03-17
- ↑ 《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全文如下。 ,搜狐, 20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