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江十浮光隐者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和江十浮光隐者》是北宋文学家韩维的作品之一。有《南阳集》三十卷传于世。《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1]卷三一五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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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岩壑性,落身名利场。 譬如笼中鸟,飞举意不忘。 常恨此世人,与古不相方。 争名塞朝市,养志空岩房。 近闻二三子,卜筑淮山旁。 松柏手自种,夏阴郁苍苍。 晨钓淮上石,暮返林中堂。 琴樽自为乐,过是皆秕糠。 乃知天下士,未易一概量。 好事江夫子,慕之著辞章。 名落尘土间,清风何激扬。 安知后来者,不及董与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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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韩维 |
人物简介
韩维(1017~1098年),字持国,颍昌(今河南许昌)人, 祖籍真定灵寿(今属河北)。 出生于北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为韩亿之第五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守将作监主簿,后富弼安抚河东,辟为幕府。经欧阳修[2]荐为检讨、知太常礼院。以秘阁校理通判泾州。当时宋神宗被封为淮阳郡王、颖王,维皆为王府记事参军。英宗时为迩英殿侍讲,进知制诰, 知通进银台司。神宗即位,除龙图阁直学士。知汝州。数月后,召兼侍讲、判太常寺。熙宁二年(1069),迁翰林学士[3]、知开封府。终神宗之朝,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或以其兄韩绛入相之故,屡放外任,历知襄州、河阳、许州。宋哲宗时,拜为门下侍郎。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中,入元佑党籍,谪崇信军节度副使,均州安置。其诸子乞纳官爵,听父里居,许之。哲宗元符元年(1098)卒,年八十二。
个人作品
《西江月·席上呈子华》、《踏莎行(次韵范景仁寄子华)》、《减字木兰花(颍州西湖)》、《浪淘沙(寄君实)》、《胡捣练令(遣兴)》等。
人物评价
范祖禹:韩维风节素高,奸邪畏之。若召维以经筵之职,物论必大以为惬。
陈襄:器质方重,学亦醇正,知尽心性理之说,得道于内,则可以应物于外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