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學生談寫作 周國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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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學生談寫作》是中國當代作家周國平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和中學生談寫作
第一講 寫作與精神生活
這一講的主題是為何寫。你們來聽這個講座,目的當然是是想學到寫作的本領。但是,為什麼想學寫作呢?這是一個不能不問的問題,它關係到能不能學成,學到什麼程度。
一、真正喜歡是前提
一定有不少同學是懷着作家夢學寫作的,他們覺得當作家風光,有名有利。現在中學生寫書出書成了時髦。中學生寫的書,在廣大中學生中有市場,出版商瞄準了這個大市場。中學生出書是新鮮事,有新聞效應,媒體也喜歡炒。現在中學生用不着等到將來才當作家,馬上就有可能。這對於中學生的作家夢是一個強有力的刺激。
我不認為中學生寫書出書是壞事,更不認為想當作家是不良動機。但是,這不應該是主要動機甚至唯一動機。如果只有這麼一個動機,就會出現兩個後果。第一,你的寫作會圍繞着怎樣能夠被編輯接受和發表這樣一個目標進行,你會去迎合,失去了你自己的判斷力。的確有人這樣當上了作家,但他們肯定蹩腳的作家。第二,你會缺乏耐心,如果你總是沒被編輯看上,時間一久,你會知難而退。總之,當不當得上作家不是你自己能夠作主的事情,所以,只為當上作家而寫作,寫作就成了受外界支配的最不自由的行為。
寫作本來是最自由的行為,如果你自己不想寫,世上沒有人能夠強迫你非寫不可。對於為什麼要寫作這個問題,我最滿意的回答是:因為我喜歡。或者: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想寫。所有的文學大師,所有的優秀作家,在談到這個問題時都表達了這樣兩個意思:第一,寫作是他們內心的需要;第二,寫作本身使他們感到莫大的愉快。通俗地說,就是不寫就難受,寫了就舒服。如果你對寫作有這樣的感覺,你就不會太在乎能不能當上作家了,當得上固然好,當不上也沒關係,反正你總是要寫的。事實上,你越是抱這樣的態度,你就越有可能成為一個好的作家,不過對你來說那只是一個副產品罷了。
所以,我建議你們先問自己兩個問題:第一,我是不是真的喜歡寫作?第二,如果當不上作家,我還願意寫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你就具備了進入寫作的最基本條件。如果是否定的,我奉勸你趁早放棄,在別的領域求發展。我敢肯定,寫作這種事情,如果不是真正喜歡,花多大工夫也是練不出來的。
二、用寫作留住逝水年華
有人問我:你怎樣走上寫作的路的?我自己回想,我什麼時候算走上了呢?我發表作品很晚。不過,我不從發表作品算起,我認為應該從我開始自發地寫日記算起。那時讀小學的時候,只有八九歲吧,有一天我忽然覺得,讓每一天這樣不留痕跡的小事太可惜了。於是我準備了一個小本子,把每天到哪兒去玩了、遲了什麼好吃的東西等等都記下來,潛意識裡是想留住人生中的一切好滋味。現在我認為,這已經是寫作意識最早的覺醒。
人生的基本境況是時間性,我們生命中的一切精力都無可避免地會隨着時間的流逝而失去。「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人生最寶貴的是每天、每年,每個階段的活生生的經歷,他們所帶來的歡樂和苦惱,心情和感受,這才是一個人陣中擁有的東西。但是,這一切仍然無可避免的會失去。總得想個辦法留住啊,寫作就是辦法之一。通過寫作,我們把易逝的生活變成長存的問題,就可以以某種方式繼續擁有它們了。這樣寫下的東西,你會覺得對於你自己的意義是至上的,發表與否只有很次要的意義。你是非寫不可,如果不寫,你會覺得所有的生活都白過了。這是寫作之成為精神需要的一個方面.
三、用寫作超越苦難
人生有快樂,尼采說:「一切快樂都要求永恆。」寫作是留住快樂的一種方式。同時,人生中不可避免地有苦難,當我們身處其中時,寫作又是在苦難中自救的一種方式。這是寫作之成為精神需要的另一個方面。許多偉大作品是由苦難催生的,逆境出文豪,例如司馬遷、曹雪芹、陀思妥耶夫斯基、普魯斯特等。史鐵生坐上輪椅後開始寫作,他說他不能用腿走路了,就用筆來走人生之路。
寫作何以能夠救自己呢?事實上它並不能消除和減輕既有的苦難,但是,通過寫作,我們可以把自己與苦難拉開一個距離,以這種方式超越苦難。寫作的時候,我們就好像從正在受苦的那個自我中掙脫出來了,把他所遭受的苦難作為對象,對他進行審視、描述、理解,距離就是這麼拉開的。我寫《妞妞》時就有這樣的體會,好像有一個更清醒也更豁達的我在引導着這個身處苦難中的我。
當然,你們還年輕,沒有什麼大的苦難。可是,生活中不如意的事總是有的,青春和成長也會有種種煩惱。一個人有了苦難,去跟人訴說是一種排解,但始終這樣做的人就會變得膚淺。要學會跟自己訴說,和自己談心,久而久之,你就漸漸養成了過內心生活的習慣。當你用筆這樣做的時候,你就已經是在寫作了,並且這是和你的精神生活合一的最真實的寫作。
四、寫作是精神生活
總的說來,寫作是精神生活的方式之一。人有兩個自我,一個是內在的精神自我,一個是外在的肉身自我,寫作是那個內在的精神自我的活動。普魯斯特說,當他寫作的時候,進行寫作的不是日常生活中的那個他,而是「另一個自我」。他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外在自我會有種種經歷,其中有快樂也有痛苦,有順境也有逆境。通過寫作,可以把外在自我的經歷,不論快樂和痛苦,都轉化成了內在自我的財富。有寫作習慣的人,會更細緻的品味、更認真地思考自己的外在經歷,仿佛在內心中把既有的生活重過一遍,從中發現更豐富的意義,並儲藏起來。
我的體會是,寫作能夠練就一種內在視覺,使我留心並善於捕捉住生活中那些有價值的東西。如果沒有這種意識,總是聽任好的東西流失,時間一久,以後再有好的東西,你也不會珍惜,日子就會過得渾渾噩噩。寫作是人更敏銳也更清醒,對生活更投入也更超脫,既貼近又保持距離。
在寫作時,精神自我不只是在攝取,更是在創造。寫作不是簡單的把外在世界的東西搬到了內在世界中,他更是在創造不同於外在世界的另一個世界。雪萊說:「詩創造了另一種存在,使我們成為一個新世界的居民。」這不僅指想象和虛構,凡真正意義上的寫作,都是精神自我為自己創造的一個自由空間,這是寫作的真正價值之所在。
第二講 寫作與自我
這一講的主題是為誰寫和寫什麼。其實,明確了為何寫,這兩個問題也就有答案了。簡單地說,就是為自己寫,寫自己真正感興趣的東西。
一、為自己寫作
如果一個人出自內心需要而寫作,把寫作當作自己的精神生活,那麼,他必然首先是為自己寫作的。凡是精神生活,包括宗教、藝術、學術,都首先是為自己的,是為了解決自己精神上的問題,為了自己精神上的提高。孔子說:「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為己就是注重自己的精神修養,為人是做給別人看,當然就不是精神生活,而是功利活動。
所謂為自己寫作,主要就是指排出功利的考慮,之所以寫,只是因為自己想寫、喜歡寫。當然不是不給別人讀,作品總是需要讀者的,但首先是給自己讀,要以自己滿意為主要標準。一方面,這是很低的標準,就是不去和別人比,自己滿意就行。世界上已經有這麼多偉大作品,我肯定寫不過人家,幹嘛還寫呀?不要這樣想,只要我自己喜歡,我就寫,不要去管別人對我寫出的東西如何評價。另一方面,這又是很高的標準,別人再說好,自己不滿意仍然不行。一個自己真正想寫的作品,就一定要寫到讓自己真正滿意為止。真正的寫作者是作品至上主義者,把寫出自己滿意的好作品看作最大快樂,看作目的本身。事實上,名聲會被忘掉,稿費會被消費掉,但好作品不會,一旦寫成就永遠屬於我了。
惟有為自己寫作,寫作時才能擁有自由的心態。不為發表而寫,沒有功利的考慮,心態必然放鬆。在我自己的作品中,我最喜歡的是《人與永恆》,就因為當時寫這些隨想時根本不知道以後會發表,心態非常放鬆。現在預定要發表的東西都來不及寫,不斷有編輯在催你,就有了一種不正常的緊迫感。所以,我一直想和出版界「斷交」,基本上不接受約稿,只寫自己想寫的東西,寫完之前免談發表問題。
惟有為自己寫作,寫作是才能保持靈魂的真實。相反,為發表而寫,就容易受到他人眼光的支配,或者受物質利益的支配。後一方面是職業作家尤其容易犯的毛病,因此他藉此謀生,不管有沒有想寫的東西都非寫不可,必定寫得濫,名作家往往也有大量平庸之作。所以,托爾斯泰說:「寫作的職業化是文學墮落的主要原因。」法國作家列那爾在相同的意義上說:「我把那些還沒有以文學為職業的人稱作經典作家。」最理想的是另有穩定的收入,把寫作當作業餘愛好,如果不幸當上了職業作家,也應該儘量保持一種非職業的心態,為自己保留一個部位發表的私人寫作領域。有一家出版社出版「名人日記」叢書,向我約稿,我當然拒絕了。我想,一個作家如果不再寫私人日記,已經是墮落,如果寫專供發表的所謂日記,那就簡直是無恥了。
二、真正的寫作從寫日記開始
真正的寫作,即完全為自己的寫作,是從寫日記開始的。我相信,每一個好作家都有長久的純粹私人寫作的前史,這個前史決定了他後來成為作家不是僅僅為了謀生,也不是為了出名,而是因為寫作是他的心靈需要。一個真正的寫作者是改不掉寫日記習慣的人了,全部作品都是變相的日記。我從高中開始天天寫日記,在中學和大學時期,這成了我的主課,是我最認真做的一件事。後來被毀掉了,成了我的永久的悔恨,但有一個收穫是毀不掉的,就是養成了寫作的習慣。
我要再三強調寫日記的重要,尤其對中學生。當一個少年人並非出於師長之命,而是自發地寫日記時,他就已經進入了寫作的實質。這表明第一,他意識到了並試圖克服生存的虛幻性質,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歲月,留下他們曾經存在的證據;第二,他有了與自己靈魂交談、過內心生活的需要。看一個中學生在寫作上有無前途,我主要不堪語文老師給他的作文打多少分,而看他是否喜歡寫日記。寫日記一要堅持(基本上每天寫),二要認真(不敷衍自己,對真正觸動自己的事情和心情要細寫,努力尋找確切的表達),三要保密(基本上不給人看,為了真實)。這樣持之以恆,不成為作家才怪呢。
三、寫自己真正感興趣的東西
寫什麼?我只能說出這一條原則:寫自己真正感興趣的東西。題材沒有限制,凡是感興趣的都可以寫,凡是不感興趣的都不要寫。既然你是為自己寫,當然就這樣。如果你應去寫自己不感興趣的東西,肯定你就不是在為自己寫,而是為了達到某種外在的目的了。
在題材上,不要追隨時尚,例如當今各種大眾刊物上泛濫的溫馨小情調故事之類。不要給自己定位,什么小女人、另類、新新人類,你都不是,你就是你自己。也不要主題先行,例如反映中學生的生活面貌之類,要寫出他們的乖、酷、早熟什麼的。不要給自己設套,生活中,閱讀中,什麼東西觸動了你,就寫什麼。
重要的不是題材,而是對題材的處理,不是寫什麼,而是怎麼寫。表面上相同的題材,不同的人可以寫成完全不同的東西。好的作家無論寫什麼,一總能寫出他獨特的眼光,二總能揭示出人類的共同境況,即寫得總是自己,又總是整個人生和世界。
第三講 寫作與風格
這一講的主題是怎樣寫。其實怎樣寫是沒法講的,因為風格和方法都不是孤立的,存在於具體的作品之中,無法抽取出來,抽取出來便不再是原來的那個東西,失去了任何意義。每一個優秀作家都有自己的風格和方法,他們是和他的全部寫作經驗聯繫在一起的,原則上是不可學的。我這裡只能說一些最一般的道理,這些道理也許是所有的寫作者都不該忽視的。
一、勤於積累素材和錘鍊文字
好的作品必須有兩樣東西,一是好的內容,二是好的文字表達。這兩樣東西不是在寫作時突然產生的,而是靠平時下功夫。當然,寫作時會有文思泉湧的時刻,絕妙的構思和表達仿佛自己來到了你面前,但這也是以平時做的工作為基礎的。作家是世界上最勤快的人,他總是處在工作狀態,不停的做着兩件事,便是積累素材和錘鍊文字。嚴格地說,作家並非僅僅在寫一個具體的作品時才在寫作,其實他無時無刻不在寫作。
靈感閃現不是作家的特權,而是人的思維的最一般特徵。當我們刻意去思考什麼的時候,我們未必得到好的思想。可是,在我們似乎什麼也不想的時侯,腦子並沒有閒着,往往會有稍縱即逝的感受、思緒、記憶、意象等等在腦中閃現。一般人對此並不在意,他們往往聽任這些東西流失掉了。日常所寫生活的潮流把他們沖向前去,他們來不及也顧不上加以回味。作家不一樣,他知道這些東西的價值,會抓住時機,及時把它們記下來。如果不及時記下來,它們很可能就永遠消失了。為了及時記下,必須克服懶惰(有時是疲勞)、害羞(例如在眾目睽睽的場合)和世俗的禮貌(必須停止與人周旋)。作家和一般人在此開始分野。寫作者是自己的思想和感受的辛勤的搜集者。許多作家都有專門的筆記本,用於隨時記錄素材。寫小說的人都有一個體會,就是故事情節可以虛構,細節卻幾乎是無法虛構的,它們只能來自平時的觀察和積累。
作家的另一項日常工作是錘鍊文字。他不只是在寫作品是作這件事,平時記錄思想和文學的素材時,他就已經在文字表達上下功夫了。事實上,內容是依賴於表達的,你要真正留住一個好的意思,就必須找到準確的表達,否則即時記錄了下來,也是打了折扣的。寫作者愛自己的思想,不肯讓它被壞的文字辱沒,所以也愛上的文字的藝術。好的文字風格如同好的儀態風度,來自日常一絲不苟的積累。無論寫什麼,包括信、日記、筆記,甚至一張便箋,下筆決不馬虎,不肯留下一行不修邊幅的文字,如果你這樣做,日久必會寫出一手好文章。
二、質樸是大家風度
質樸是寫作上的大家風度,表現為心態上的平淡,內容上的真實,文字上的樸素。相反,浮誇是小家子氣,表現為心態上的賣弄,內容上的虛假,文字上的雕琢。
文人最忌、又難戒的是賣弄,舉凡名聲、地位、學問、經歷,甚至多愁善感的心腸,風流的隱私,都可以拿來賣弄。有些人把寫作當作演戲,無論寫什麼,一心想着的是自己扮演的角色,這角色在觀眾中可能產生的效果。凡是熱衷於在自己的作品中拋頭露面的人,都應該改行去做電視主持人。
真實的前提是有真東西。有真情實感才有抒情的真實,否則只能矯情、煽情。有真知灼見才有議論的真實,否則必定假大空。有對生活的真切觀察才有敘述的真實,否則只能從觀念出發編造。在《戰爭與和平》中,托爾斯泰寫娜塔莎守在情人臨終的病床邊,這個悲痛欲絕的女人在做什麼?在織襪子。這個細節包含了對生活的最真實的觀察和理解,但一般人決不會這麼寫。
大師的文字風格往往是樸素的。本事在用日常詞彙表達獨特的東西,通篇尋常句子,讀來偏是與眾不同。你們不妨留心一下,初學者往往喜歡用華麗的修辭,而他們的文章往往雷同。
三、文字貴在簡潔
對於一個作家來說,節省語言是基本美德。文字功夫基本上是一種刪除廢話廢字的功夫。列那爾說:風格就是僅僅使用必不可少的詞,絕對不寫長句子,最好只用主語、動詞和謂語。要惜墨如金,養成一種潔癖,看見一個多餘的字就覺得難受。
第四講 寫作與讀書
這一講的主題是誰在寫。一個人以怎樣的目的和方式寫作,寫出怎樣的作品,歸根到底取決於他是個怎樣的人。在一定意義上,每個作家都是在寫自己,而這個自己有深淺寬窄之分,寫出來的結果也就大不一樣。造就一個人的因素很多,我只說一個方面,就是讀書。
一、養成讀書的愛好
寫作者的精神世界與讀書有密切關係。許多大作家同時是大學者或酷愛讀書的人,例如歌德、席勒、加繆、羅曼羅蘭、毛姆、博爾赫斯等。中國也有作家兼學者的傳統,例如魯迅、郭沫若、茅盾、葉聖陶、林語堂、梁實秋、沈從文。現在許多作家不讀書,只寫書,寫出的東西就難免貧乏。
要養成讀書的愛好,使讀書成為生活的基本需要,不讀書就感到欠缺和不安。宋朝詩人黃山谷說:「三日不讀書,便覺語言無味,面目可憎。」三日不讀書,自慚形穢,覺得沒臉見人,要有這樣的感覺。
讀書的面可以廣泛一些,不要只限於讀文學書,琢磨寫作技巧。讀書的收穫是精神世界的拓展,而這對寫作的助益是整體性的。
二、讀最好的書
讀書的面可以廣,但檔次一定要高。讀書的檔次對寫作有直接的影響,大體上決定了寫作的檔次。平日讀什麼書,會形成一種精神趣味和格調,寫作時就不由自主地跟着走。所以,讀壞書——我是指平庸的書——不但沒有收穫,而且損害莫大。
我一直提倡讀經典名著,即人類文化寶庫中的那些不朽之作。古今中外有過多少書,惟有這些書得到長久和廣泛的流傳,絕大多數書被淘汰,絕非偶然。書如汪洋大海,你自己做全面篩選不可能,碰到什麼讀什麼又太盲目。這等於是全人類替你初選了一遍,這等好事為何要拒絕。即使經典名著,數量也太多,仍要由你自己再選擇一遍。重要的是要有一個信念,非最好的書不讀。有了這個信念,即使讀了一些並非最好的書,仍會逐漸找到那些真正屬於你的最好的書,並成為他們的知音。
千萬不要跟着媒體跑,把時間浪費在流行讀物上。天下好書之多,一輩子讀不完,豈能把生命浪費在這種東西上。我不是故作清高,我有許多贈送的報刊,不讀覺得對不起人家,可是讀了總後悔不已,頭腦里亂糟糟又空洞洞,不只是浪費了時間,最糟的是敗壞了精神胃口。歌德做過一個試驗,半年不讀報紙,結果發現和以前天天讀報比,沒有任何損失。
三、讀書應該激發創造力
我提倡你們讀書,但許多思想家對書籍懷有警惕,例如蒙田、叔本華、尼采。開卷有益,但也可能無益,甚至有害,就看它是激發了還是壓抑了自己的創造力。對於一個寫作者來說,讀書應該起到一種作用,就是刺激自己的一種寫作欲望。
為了使讀書有助於寫作,最好養成寫筆記的習慣。包括:一、摘錄對自己有啟發的內容;二、讀書的體會,特別是讀書時浮現的感觸、隨想、聯想,哪怕他們似乎與正在讀的書完全無關,愈是這樣它們也許對你就愈有價值,是你的沉睡着的寶藏被喚醒了。[1]
作者簡介
周國平,男,漢族,1945年生於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