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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內容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科技術語。
隨着社會制度的不斷發展與進步,中國的漢字也在不斷演化着,從最初的甲骨文[1]漸漸發展到了小篆[2],後來文化進一步發展後,才出現了」漢字」這種說法。
名詞解釋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八個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簽訂合同的時候,注意應把《民法典》規定的條款內容要寫清楚,這是最基本要求,也是大家容易忽略的。比如說當事人,要搞清楚是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勞動合同的內容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包括: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此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還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事項。
合同概述
合同一詞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合同,泛指一切確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它幾乎在各部門法中都有表現,如行政法律、法規、規章中就規定了一些行政合同。狹義的合同則僅指民法上的合同,又稱民事合同。合同法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按照該條規定,凡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都是合同。合同是一種協議,但合同不同於協議書。協議書可能只是一種意向書,並不涉及雙方的具體權利義務。
參考文獻
- ↑ 漢字小時候|一個文字,一段歷史,搜狐,2020-11-24
- ↑ 書法丨原來小篆是中國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由國家規定的標準漢字形態!,搜狐,201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