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弼 (東漢)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史弼,字公謙,東漢陳留郡考城(今河南省商丘市民權縣)人,故里在今民權縣城關鎮史村鋪村。少年好學,節操高尚。後出任州郡,徵辟公府,累遷北軍中候、尚書、平原相、河東太守。
- 史弼遭宦官侯覽誣陷,因此獲罪,郡人魏劭向侯覽行賄,才使史弼免於死罪。
- 史弼刑滿以後,回到故鄉,稱病不出。光和年間,外放史弼為彭城相,尚未到任,患病去世。
基本信息
姓名 史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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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 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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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字公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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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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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 北軍中候、尚書、平原相、河東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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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陳留郡考城縣(今河南省民權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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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處時代 東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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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東漢靈帝朝彭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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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早期經歷
- 史弼,少年時好學,聚積同學幾百人。出仕州郡,徵召公府,升北軍中侯。
- 史弼升為尚書,出為平原相。[1]
- 東漢陳留考城(今河南民權東)人,字公謙。初仕州郡,後辟公府。歷任北軍中候、尚書、平原相等職。為政挫抑豪強,曾奏劾桓帝弟渤海王劉悝僭傲不法。桓帝下詔大捕黨人時,郡國承旨所奏相牽連者多達數百人,弼獨不誣指上奏,遂被舉劾。會 * 弛解,得以俸祿贖罪。復為河東太守,因拒絕宦官侯覽請託,被誣害下獄,論輸左校。靈帝光和中,出任彭城相。旋病卒。 [2]
因病去世
- 史弼刑滿歸里,託病閉門不外出。多次被公卿推薦,議郎何休又稱讚史弼有治國的才能,應當任以宰相之職,徵召任為議郎。侯覽一班人嫉惡他。光和年間,出為彭城相,因病卒。裴瑜位至尚書。
人物典故
- 不畏權貴
漢桓帝的弟弟渤海王劉悝平日行為險惡怪僻,不守法制,驕傲放縱。
史弼怕他驕橫為亂,秘密上書桓帝說:「我聽說帝王對於親戚,雖屬至親,也要用威勢相示,雖位居尊貴,也要用法度相禁。這樣,和睦之道興,骨肉的恩情舒暢。從前周襄王放縱他弟弟甘昭公,孝景皇帝任梁孝王驕傲自大,這兩個弟弟都由於寵愛,最終導致悖亂,周有流亡之禍,漢有袁盎遭刺殺之變。
我聽說渤海王悝,憑藉自己是皇上的至親,依靠皇上的偏愛,失去了奉侍皇上的大節,有不遵守法制傲慢之心,在外聚集一些剽悍不法之徒,在內飲酒作樂,沒有節制,出入無常,與他在一起的人,都是一些言行不一致的人,有的是家庭里不要了的敗家子,有的是朝廷里放逐的臣子,一定要發生羊勝勸梁孝王求漢嗣,伍被勸淮南王謀反的變亂。
州司對他不敢彈劾糾察,傅相不能盡匡輔的責任。皇上深於手足之情,不忍阻止他,恐怕這樣發展下去,為害更大。請把我的奏章公布,曉示百官,使我能夠在朝廷明說他的過失,然後皇上下詔公卿平處其法。法決罪定,然後皇上下不忍加刑之詔命,我還固持己見,再少加處罰。
這樣,聖朝沒有損骨肉之親,勃海仍享封國之慶。否則,怕大獄一興,使者相望於路,就不可挽救了。我的職務是掌管禁兵,防備發生非常事變,知道藩國的情形,這是干犯至戚,罪不容誅。心中不勝憤慨,冒着死罪報告皇上。」 漢桓帝因骨肉至親,不忍查辦。後來劉悝竟犯逆謀獲罪,貶為鞼陶王。
- 剛正不阿
朝廷下詔檢舉與黨人有關連的人,郡國所奏相連的多達數百人,只有史弼一個人也沒有檢舉。詔書前後嚴厲責斥州郡,剃髮鞭打掾史。
從事坐在客舍責問史弼:「詔書疾惡黨人,旨意懇切。青州所屬,濟南、樂安、齊國、東萊、平原、北海六郡,其中五郡有黨人,近國甘陵,也有南北部之分,平原有什麼理由說獨無黨人呢?」史弼說:「先王界正天下,畫界分境,水土不同,風俗各異。它郡自有,平原自無,哪裡能相比擬?如果按上司的意旨,誣陷好人,刑訊逼供,濫施刑罰,放肆胡為,那平原郡的人,戶戶都是黨人。
我平原相只有死罷了,是我所不能做的。」從事大怒,馬上把郡里的僚屬逮捕投入監獄,同時把史弼上奏朝廷。遇上黨禁緩解,史弼用工資贖罪得免,他所全活的有千多人。史弼為政,對那些豪強惡霸,狠狠打擊,而對於小民百姓,如果犯了罪,就寬容他們,赦免他們。
史弼升河東太守,奉權宜詔書,當舉孝廉,史弼知道不少權貴會拉關係,走後門,於是預先命令斷絕來往書信。中常侍侯覽果然派諸生送信說人情,並且要求借鹽稅,好多日子不被接待。送信的人於是說有別的事情謁史弼,因此把侯覽的信送給了他。
史弼大怒說「:太守身當重任,應當選士報國,你是什麼人,這樣欺詐無體統!」命令左右的人把他帶出去,打了幾百大板,府丞、掾史十幾個人都在公廷勸諫他,史弼不理。交安邑監獄,當天就拷問殺了。侯覽大為怨恨,就假造緊急的詔書下到司隸,誣衊史弼誹謗朝廷,用囚車載送朝廷。吏人沒有一人敢於接近他的。只有前孝廉裴瑜送到崤澠之間,在道路旁邊大聲喊說:「明府摧折暴虐的臣子,選舉有德的人才報效國家,如果這樣犯了罪,可以垂名竹帛,希望你不要害怕。」史弼說「:『誰說茶味苦,它像薺一樣甜呢。』昔人割頸,九死無恨。」
及下廷尉詔獄,平原吏人奔走朝廷申訴。又前孝廉魏勛,毀壞自己的形貌,變換自己的服裝,假作家僮,看護史弼。史弼受了誣陷,當棄市。魏勛與同郡人把郡里的寺邸賣了,向侯覽行賄,得以減死罪一等,送左校勞動改造,當時人有對此事譏議說:「平原行賄以免君之罪,豈不是愚蠢。」陶丘洪說:「從前文王被紂拘於牢里,閔夭、散宜生懷金送紂,紂免了文王的罪。史弼遭了禍患,正義之士因此獻寶,這有什麼可以懷疑的呢!」譏議的人就無話可說了。[1]
人物成就
- 朝廷檢舉與黨人有關連的人,史弼一個人也沒有檢舉,他不肯誣陷好人,刑訊逼供,濫施刑罰。史弼寧死不做,被逮捕投入監獄。這件事說明他保護很多無辜的人。 [1]
人物評價
史籍記載
- 《後漢書 卷六十四 吳延史盧趙列傳》 [1]
- 《後漢書》:史弼傳
- 《民權縣誌》(1995年出版):史弼傳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1.3 後漢書卷六十四 吳延史盧趙列傳.古詩文網.2016-11-04
- ↑ 史弼 .詞典網.2020-03-08
- ↑ 《後漢書 卷六十四 吳延史盧趙列傳》弼為政特挫抑強豪,其小民有罪,多所容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