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意呈補闕喬知之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古意呈補闕喬知之》 |
作品名稱: 《古意呈補闕喬知之》 創作年代:初唐 文學體裁:詩 作者: 沈佺期 |
初唐時期的沈佺期是一位偉大的詩律家兼詩人,與宋之問[2] 齊名的他,兩人確立了近體詩的格律,在中國詩歌發展史上,有着劃時代的貢獻,堪稱詩壇宗師。其在我語文學史上作出了很大貢獻,近體詩是在沈全期手中定型的。 可以說,沒有沈佺期,唐詩就無法其應有的高峰。沈佺期的詩作,有一部分是奉和應制之作,自述詩,山水詩,戰爭詩占足大部分。應制的作品,也不完全是內容空虛、格調低下的。一些描寫人們對戰爭的厭倦,對親人的思念的詩更值得我們一讀。其詩句:「白狼河北音書斷,丹鳳城南秋夜長。誰為含愁獨不見,更教明白照流黃。」,情景交融,悲愴淒涼,深刻的反映當時的社會矛盾和人民的痛苦生活,成為千古不朽的名句。[3]
詩詞正文
“ | <盧家少婦鬱金香,
海燕雙棲玳瑁梁。 九月寒砧催木葉, 十年征戍憶遼陽。 白狼河北音書斷, 丹鳳城南秋夜長。 誰為含愁獨不見, 更教明月照流黃? > |
” |
— <《古意呈補闕喬知之》>,<古詩文網> |
作者簡介
沈佺期(約656 - 約715),字雲卿,唐代詩人[4]。唐高宗上元二年(675)進士及第。由協律郎累遷考功員外郎。曾因受賄入獄。出獄後復職,遷給事中。中宗即位,因諂附張易之,被流放驩州。神龍三年(707),召拜起居郎兼修文館直學士,常侍宮中。後歷中書舍人,太子少詹事。沈佺期與宋之問齊名,並稱"沈宋"。他們的近體詩格律謹嚴精密,史論以為是律詩體制定型的代表詩人。原有文集10卷,已散佚。明人輯有《沈佺期集》。
文學史對佺期公"又皆諂事太平公主、張易之等貴佞"這一說法與史實並不相符。《通鑑紀事本末》中670年到705年李唐王朝內部所發生的一切政事和宮庭之議,猶其是在武后當政和太平公主參政的30多年中,史事、政事、幃事所涉所記之人愈千,但直接提到沈佺期之處很少,只間接說過他與宋之問同為上元進士,同作協律郎和考功員外郎,同是當時著名宮庭詩人。宋因太平公主事受牽連,流放途中詔斬。至於結交張易之事更是隻字未提,"又皆謅事太平公主、張易之等貴佞"一說何年何月出自誰人之口,已無考證。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太平公主、張易之案在當時是鐵案,如佺期公真參與其事,睿宗時是不會平反的,因為此二人也是睿宗李旦的死敵。
但沈佺期在公元705年被流放灌州卻是事實。為什麼被流放了呢?究竟是什麼原因?這兩問於史可以不究,於沈氏族人,猶其是佺期公的後人,不考證清楚終是遺憾。作為佺期公之第49代孫,為族計,從公詩中也能找出一些沉冤不白的依據來。既然是考證,總還要有證據才能說明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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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 《古意呈補闕喬知之》 詩詞名句網
- ↑ 宋之問:一流的詩人末流的人品,他的結局罪有應得還是令人惋惜? 快資訊,發布時間;2020-09-29 09:40
- ↑ 【沈佺期】的意思和解釋 辭海之家
- ↑ 《沈佺期簡介》 古詩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