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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略图博兴


博兴县,隶属于山东省滨州市,位于滨州市东南部,总面积900.7平方千米。

博兴县境内有黄河小清河、支脉河三大水系,盛产小麦棉花大豆玉米以及林果、蔬菜等多种农副产品,是全国蒲草系列工艺制品的唯一产地、全国草柳编工艺品出口基地,柳编和草编分别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是山东省重要的粮棉生产基地和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被命名为“中国草柳编之乡”、“中国优质西红柿之乡”。  截至2018年,博兴县下辖3个街道、9个镇 。截至2017年末,博兴县总人口50.3283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47.1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1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71.6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49.35亿元,三次产业比例为7.54:49.45:43.03,人均生产总值达到68459元(按年均汇率折算为10139美元)。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0年山东省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预试点城市。

中文名博兴县行政区划代码371625行政区类别县所属地区山东省滨州市地理位置山东省滨州市东南部面积900.7 km²下辖地区3个街道、9个镇政府驻地博城二路399号电话区号0543邮政区码256500气候条件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人口数量50.3283万人(2017年总人口)车牌代码鲁M [1]

历史沿革

博兴县历史悠久。在利城、村高、曹家等村庄发掘的龙山文化遗址证明,远在4000多年前(新石器时代),境内已是父系氏族社会,是比较稠密的人烟聚居区。 春秋时期为博昌邑(故址在今寨郝乡寨郝村南)与乐安邑(故址即今老县城)。战国时期置博昌县、乐安县与千乘县。秦朝因之,皆属齐郡。


西汉时期,境内置六县一国:县境东部为利县,包括广饶县西部,治所在今店子镇利城村;利县以西为博昌县,治所在今湖滨镇寨郝村南;县境南部为延乡侯国,其域包括桓台、高青部分县地,治所在今锦秋街道办事处安柴村西;县境西南为高昌县,包括高青县东南部,治所在今锦秋街道办事处湾头村南;县境中部为乐安县,治所即今博兴老县城;乐安以北为千乘县,其域横跨今博兴、高青两县部分地区,其治所,一说在高青县东境,一说在今博兴县陈户镇冯吴村;县境北部沿黄地区为湿沃县,其域大部在今滨州市,治所蒲城。诸县中,利县属齐郡,湿沃县属渤海郡,其余皆属千乘郡。新莽时期,改千乘郡为建信郡。

东汉初年袭西汉建制。永元七年(95年)改千乘郡为乐安郡(后改“国”,复改郡)境内为五县地:博昌县、乐安县、千乘县、利县、沿黄地区仍为湿沃县地。俱属乐安国,各县治所未变。三国曹魏因之。

晋代,千乘县地并入湿沃县,境内为博昌县、乐安县、利县与湿沃县,属青州乐安郡。

南北朝北魏时期,博昌县移置今寿光县,境内置乐陵县、阳信县与般县。前二县属乐陵郡。乐陵县治所始在蒲姑城旧址,北齐时移乐安故城。阳信县治所在原博昌城。乐陵郡城在今陈户镇冯吴村。般县治所在今店子镇般若村。北齐沿袭北魏制,后周又因之。

隋朝,开皇十六年(596年)撤乐陵县、阳信县及般县复置博昌县,治所仍在博昌故城。开皇二十年置新河县,大业初年,废,并入博昌县。湿沃县改为蒲台县。俱属青州北海郡。 唐朝,武德二年(619年)复置乐安县、新河县,连同原博昌县俱属乘州(武德二年置,领五县,另有千乘、寿光二县)。武德八年(625年)废乘州,新河县、乐安县并入博昌县。境内北部沿黄地区为蒲台县地,仍属青北海郡。总章二年(669年)博昌治所移于乐安故城即今县城,再未迁址。 五代时期,梁朝沿袭唐代建置,后唐避献祖李国昌讳,改博昌县为博兴县。 宋代属京东东路青州北海郡。 金代属山东东路益都府。


元朝初年,升博兴县为博兴州,属益都路总管府。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改博兴州为博兴县,属山东布政司青州府。 清朝沿袭明制。

民国初年,废府设道,博兴县属岱北道;民国四年(1915年),改属济南道;民国十四年(1925年)改属淄青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道制废,博兴县直属省政府;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全省先后设鲁西、鲁北、胶东3个行署辖17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博兴县属鲁北行署第十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改设鲁北、鲁西北、鲁西、鲁南、鲁中、鲁东6个政府办事处,仍辖17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博兴县属鲁北办事处第十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直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24日,中华民国在山东的政权消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了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及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是年秋,共产党领导的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民国三十年(1941年),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划全省为胶东、清河、冀鲁边区、鲁中、鲁南、鲁西6个行政区,博兴县属清河行政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9月省战工委改为省战时行政委员会,领胶东、鲁中、鲁南、清河、冀鲁边5个主任公署及滨海直属专员公署,博兴县属清河主任公署。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3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山东省政府成立,划全省为胶东、鲁中、鲁南、渤海、滨海5个行政公署,领21个专员公署。9月,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更名博兴县政府,属渤海行政公署清河专员公署。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3月山东省政府更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博兴县政府更名为博兴县人民政府,仍属渤海行署清河专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博兴县属惠民专员公署。1956年3月撤蒲台县,其地域并入博兴县。1958年撤桓台县、齐东县,其大部地域并入博兴县。同时,撤惠民地区,博兴县改属淄博专员公署。1961年复置惠民地区,博兴县改属惠民地区专员公署。1978年惠民专员公署更名惠民行政公署,博兴县仍属之。1992年3月惠民地区行政公署改为滨州地区行政公署,博兴县仍属之。2000年6月,滨州地区行政公署改为滨州市,博兴属之。

位置境域

博兴县位于山东省滨州市东南部,东邻东营市的东营区与广饶县,南接淄博市临淄区与桓台县,西与淄博市的高青县接壤,北与滨城区相连,并隔黄河与东营市利津县向望。介于东经118°03′—118°23′,北纬36°58′—37°23′之间,南北长45.8千米,东西宽29.5千米,总面积900.7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博兴县地处燕山运动断裂带,渤海凹陷西南边缘与泰沂山区山前冲击平原的交接地带。县境地貌呈南北高、中间洼、西高东低、簸箕状。小清河自西向东穿过县域中部,以北属黄泛平原,以南属泰沂山区山前冲积平原。地形分为平地、洼地、斜坡地三大类,微地貌较为复杂。全县海拔最高点为21.6米(曹王镇王海村),最低点为5.4米(店子镇大刘村北) 博兴县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3.6℃,年平均无霜期191天,年平均日照2479.8小时,年平均降水582.8毫米。

水系水文

博兴县平均海拔8米,最高21.6米,最低5.4米。境内有黄河、小清河、支脉河三大水系,与其支系预备河、北支新河自西向东穿境而过。兴福河、溢洪河、渔沟子、小河子、三号沟、蒲洼沟、工农河、打渔张河8条河流为季节性河流。胜利河纵观南北,对北水南调起重要作用。全境河网纵横,排灌畅通。麻大湖位于博兴、桓台交界处,入湖河流有乌河、孝妇河等,是小清河水量的调蓄区。


自然资源

水资源

博兴县水资源可利用量2.9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2.3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338立方米。

矿产资源

博兴县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主要有石油、天然气、地下热水、矿泉水、砖瓦用粘土、建筑用沙等。其中石油储量丰富,已发现并开采的有5个油田,面积164.4平方千米。 [2]

人口

截至2017年末,博兴县总户数160820户,总人口503283人。2017年出生8545人,出生率为17.1‰,死亡4126人,死亡率8.3‰,人口自然增长率8.8‰。全县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1.7。 [4]

经济

2017年,博兴县实现生产总值347.1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15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71.62亿元,增长5.7%;第三产业增加值149.35亿元,增长9.0%。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7.86:50.33:41.81调整为7.54:49.45:43.03。人均生产总值达到68459元(按年均汇率折算为10139美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2%。新增市场主体6013户,市场主体总数达35047户,共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0775份,换照率达100%。

2017年,博兴县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85.82亿元,增长11.2%。施工项目个数547个,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91个。三次产业投资结构比调整为1.33:66.28:32.39。其中,服务业投资92.56亿元;下降17.50%,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完成137.59亿元,增长9.26%。

2017年,博兴县完成财政总收入54.67亿元,增长17.42%,其中: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05亿元,增长11.29%。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20亿元,增长1.46%。两税收入52.24亿元,增长35.8%,其中国税收入32.88亿元,增长46.97%;地税各项收入19.36亿元,可比增长20.29%。

2017年,博兴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1442元,比上年增长6.2%。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20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68元,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30元,增长8.4%。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686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947元,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492元,增长7.6%。

第一产业

2017年,博兴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2.3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88%,其中农、林、牧、渔、农林牧渔服务业分别为30.01亿元、0.57亿元、9.38亿元、9.61亿元、2.81亿元。结构比为57.3:1.09:17.91:18.35:5.37。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7.5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2%,其中:农业(种植业)增加值18.52亿元,林业增加值0.3亿元,牧业增加值3.1亿元,渔业增加值4.23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1.44亿元,分别增长4.36%、-31.15%、-1.51%、9.48%和14.28%。

2017年,博兴县粮食种植面积113.48万亩,增长16.51%,总产量58.36万吨,增长26.6%。棉花播种面积7.39万亩,减少3.77万亩,总产量0.55万吨,减少0.24万吨。蔬菜及食用菌面积2.65万亩,减少了0.63万亩,总产量16.39万吨,减少了4.65万吨。[2]

林业

2017年,博兴县累计完成合格造林802公顷,林场扩建4000亩,道路绿化54千米,水系绿化62千米。“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截至2017年,全县已完成合格造林2000亩,挖树坑10万余个,植树13万余株。

畜牧业

截至2017年末,博兴县生猪出栏27.134万头,肉牛出栏2.9295万头,肉羊出栏6.925万只,家禽出栏2328.74万羽,其中樱桃谷鸭出栏1089.95万只,奶牛存栏0.0633万头。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6.7978万吨、1.8361万吨和0.2863万吨。畜牧产业化水平全面提升,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发展到9家,肉禽年屠宰加工能力达1.8亿只,肉类加工能力达45万吨。

渔业

2017年,博兴县渔业水域面积37.1万亩,池塘精养面积达到8.2万亩,其中无公害南美白对虾精养面积达到3万亩,套养面积达到2万亩。水产品总产量5.14万吨。

生产条件

截至2017年末,博兴县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率达到99.1%,较2016年提高0.1%。

风景名胜

魏休庵纪念馆

魏帮基,字休庵,号方石,明代庠生。生于明嘉靖八年(公元1530年),卒于明万历三十四年(公元1607年),享年七十八岁。乾隆时赐谥“天外逸人”。因乡举屡不得志,随书剑天涯,云游四海,览名山大川,晚年隐居乡里。有关魏休庵的故事在当地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时常带有神话色彩。

王海石桥

又称凤阳桥,位于博兴县曹王镇王海村东西大街中部,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建,青石结构三孔拱型桥,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博兴县人民公园

位于博兴县博城二路以南新城二路以东行政中心前,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约450亩),总投资1.2亿元。人民公园是按照自然、生态、环保、低碳的基本理念,建设的一座以水体景观和绿化为主体的现代园林式城市公园,公园内有树阵广场、和谐广场、亲水广场、栈桥、人工湖、水体景观、假山、跌水瀑布,喷泉、和平鸽广场、亲子乐园、迷宫、景石、小品和商务休闲中心、活动中心、艺术馆、管理中心等基础设施和景观。公园全部进行了绿化、亮化等工程建设,共有绿植100余种,其绿化面积占地约15万平方米(约225亩),人工湖占地约100亩。

麻大湖国家湿地公园

位于博兴县城南3公里处,是鲁北平原的一大淡水湖泊和北方典型的内陆湿地,全湖东西最长处7公里,南北最宽处3.5公里,总面积20余平方公里。湖区风景秀丽多姿,鱼类资源丰富,水生植物繁多,水域广阔,苇蒲丛生,芙蓉似锦,湖中有河,河中有渠,船道纵横,素有“北国江南,鱼米之乡”美称。湖区自然资源丰富,主要以苇、蒲、藕等传统性水生植物和鱼、虾、蟹等水生生物为主,辅有其他稀有的水生生物和植物类,构成的独特的湿地生态系统,具有价格的科普教育和研究价值。湖中特产九孔白莲藕、金丝鸭蛋、四鼻鲤鱼。

李佐车墓

位于博昌街道办事处王木村北约1000米处。李佐车,秦末谋士,初仕赵,封广武君,韩信破赵后募得,并师从之。现墓封土残高4米,径22米。黄粘土夯筑,内含有汉代陶片。墓前现存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碑刻一通,高2.5、宽0.85、厚0.28米。碑文记叙李佐车生平及立碑之故。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碑一通,高2米,宽0.8米,厚0.32米,文为“汉广武君李佐车之墓”。2016年12月被滨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洪福园

位于博兴县兴福镇兴一村南侧,古称姑棼行宫,又称洪福寺。古因后靠贝丘,前有渑水,以“背倚宝山、襟怀圣水”而被薄姑古国封土为坛;春秋时期成为齐国接待国宾使臣田猎游览之所。相传孔子早年居齐三月曾游姑棼观人射雁,由此发出“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的论语。洪福园庙会列为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洪福园占地50余亩,有传统民族特色的文化大殿、玉皇殿、百子殿、三贤祠等仿古建筑11座;栽植花卉、树木2万余株。

董永祠

位于汉孝子董永的故里,河西村西邻的董家村,占地1000平方,建筑面积50平方,该祠始建于清康熙四年(1665年),光绪十六年(1890年)对董公祠进行了重修。据旧《博兴县志》记载:“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邑人高学礼等曾重修董永墓。”此外,在博兴城内曾建有“仙孝祠”,在董家庄曾建有“董公庙”(也就是现在的陈户镇董家村董公祠),庙内塑有大型董永石造像。董公祠系“四梁八柱”式古典建筑,祠内四壁及房顶绘有二十四孝图等壁画。是市、县两级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