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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万清 |
刘万清,男,1954年3月生,湖南省常德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硕士学位。现任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稳定办公室主任。
基本信息
中文名:刘万清
职 业:原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监狱管理局局长
民 族:汉族
国 籍:中国
简介
刘万清 男,1954年3月生,湖南省常德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硕士学位。现任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稳定办公室主任。1972年高中毕业回乡务农,曾任村党支部书记。1977年考入常德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学习。1980年9月毕业后,选派从事行政工作,分配到常德县草坪公社当干部。1982年调中共常德县委工作,历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常德县委常委兼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副书记等职。1989年12月调津市市工作,先后任中共津市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书记。1995年6月,任中共常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1998年4月调任现职。津市任职期间、大力发展城市经济,迅速摆脱了财政窘迫状况,修建湘北公路津市段,结束了津市无国道、省道的历史。1992年被中共常德市委、市人民政府荣记一等功。担任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书记期间,1996年常德市被评为全国的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998年,随省委领导同志参加常德抗洪救灾工作,荣记一等功。[1]撰写的《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系统化建设》一文,获省论文竞赛一等奖。2000年5月至2001年9月,任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政治委员;2001年10月至2008年5月,任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08年5月任省委政法委巡视员。湖南省纪委查实,刘万清在担任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且家庭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生活腐化,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