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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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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建新


冉建新,男,49歲,原利川市都亭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因涉嫌受賄犯罪,在巴東縣人民檢察院異地受審過程中死亡,有關方面通報的死亡時間是2011年6月4日16時30分。2012年1月19日,湖北省鶴峯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原巴東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教導員任中海有期徒刑三年,法警大隊教導員譚發明有期徒刑一年。 [1]


人物事件

冉建新在擔任利川市都亭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征地拆遷、工程發包等事項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涉嫌受賄犯罪。紀委移交此案後,恩施州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巴東縣人民檢察院管轄。2011年1月3日,巴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同年5月26日,經恩施州人民檢察院決定,由巴東縣公安局對其執行逮捕。[2]

2011年6月4日,巴東縣人民檢察院在提審犯罪嫌疑人冉建新過程中,辦案人員發現犯罪嫌疑人冉建新身體不適,立即將其送往巴東縣人民醫院救治。當天16時30分,犯罪嫌疑人冉建新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1年6月9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東縣檢察院檢察長辭職,兩名「冉建新案」辦案人員被刑事拘留。

湖北省恩施州巴東縣有關方面於6月9日晚發布消息稱,巴東縣人民檢察院辦案人員趙小育、譚運龍在辦理「冉建新案件」中涉嫌職務犯罪,恩施州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並決定對兩人刑事拘留。

同時還通報,6月9日下午,恩施州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批准鄭雪松辭去巴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2011年6月10日,湖北恩施州紀委派出工作組,對利川市紀檢監察部門此前辦理「冉建新案件」的相關情況進行調查。利川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李偉在查辦此案中負有領導責任,州委決定,對其停職,接受組織調查,如查實有違紀違法行為,將堅決依紀依法處理。


事件背後

突然暴斃

6月5日,在天涯等多家網站,有人報料稱湖北利川原反貪局長冉建新在巴東看守所被活活打死,一時備受關注。網帖稱,2010年11月,冉建新被利川市紀委以失職瀆職罪名雙規,2011年6月在湖北省巴東縣人民檢察院身亡,「死者七竅流血、全身淤血、多處外傷、背部還有多處被燒燙傷痕,其狀慘不忍睹。」帖子中附有死者冉建新的多幅照片。[3]

冉建新,男,49歲,曾任利川市檢察院反貪局長、副檢察長、利川市司法局局長,隨後調任利川市都亭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羊城晚報》報道稱,2010年11月13日,冉建新被宣布「雙規」,利川市紀委要求他就「三違」治理工作中的相關問題做出說明。 2011年1月3日,巴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2011年5月26日,利川市人大常委會通過議案,許可市檢察院對冉建新依法逮捕。9天後,冉建新突然死亡。

對於冉的死亡,巴東縣委宣傳部的說法是,6月4日,巴東縣人民檢察院在提審冉建新過程中,辦案人員發現冉建新身體不適,立即將冉建新送往巴東縣人民醫院救治。當天16時30分,冉建新經搶救無效死亡。天涯網帖發帖人說道,在得知冉建新突然死亡後,死者家屬迅速趕到巴東縣,他們提出要查看死者被審查時的監控錄像,卻被告知監控錄像壞了,「為什麼全檢察院的監控錄像都沒壞!而單單那個審訊室的壞了?」經過反覆交涉,死者家屬才被允許拍攝死者照片。


群眾口中的「冉二哥」

冉建新究竟是何許人也?

根據利川新聞網的報道,這次群體性事件,除大多數人圍觀外,少數人是以「冉建新死亡事件」的名義聚集的。自6月7日以來,連續幾天都有少數市民在市政府辦公大樓前聚集。6月9日一大早,利川市政府辦公大樓前又陸續出現人員聚集,10時許達到1000餘人,最高峰時超過1500人,致使現場交通完全中斷。一些聚集人員不聽勸阻,於6月9日14時起開始強行突破警戒區,推倒電動鐵柵欄門,以礦泉水瓶、雞蛋和雜物等襲擊執勤民警,造成多名民警受傷,現場秩序受到破壞。

而冉的故事可能要從教場村八組說起。利川轄2個街道辦事處、6鎮6鄉,其中都亭街道辦事處是利川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而教場村則是都亭街道辦事處的核心區域,該村有11個村民小組,共計3000餘人。相關媒體記者調查得知,冉建新被控在「三違」工作中失職瀆職,正與教場村八組有關。

據當地居民介紹,教場村八組600餘人,原有土地300多畝。從2002年起,該組土地陸續被徵收完畢,但善後工作不盡如人意。其中體育路是經過教場村的一條主要幹道,道路兩旁的泥瓦房因道路擴建被拆遷。該組村民提出自拆自建,在政府征走的157畝土地中,占用9畝,建設村民公寓樓。2009年3月份,自建房破土。對此,利川市紀委書記李偉曾到現場,高度讚揚這一模式。 然而,2010年「三違辦」卻稱,村民自建房屬於「三違」範圍,需要治理。

當地村民說,雖然「三違辦」態度強硬,但是冉建新頂住壓力,支持建房。目前,這些房屋還在建設當中。 失去土地的村民大多無業,自謀出路的他們在道路兩側人行道搭起攤檔,做起燒烤生意。 對此,利川市「三違辦」多次要求都亭街道辦事處清理,但冉建新認為民生多艱,沒有響應。在大會上,他被李偉點名批評。 2010年,「幹部三違,一律停職」這8個字幾乎天天在當地電視節目中滾動播出。


一審宣判

2012年1月19日,湖北省鶴峯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原巴東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教導員任中海和法警大隊教導員譚發明刑訊逼供一案。

鶴峯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任中海、譚發明在辦理原利川市都亭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冉建新涉嫌受賄一案中,實施了刑訊逼供行為,構成刑訊逼供罪,依法判處被告人任中海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譚發明有期徒刑一年。


視頻

利川市的「冉建新事件」後又要出大事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