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主體是指除國家行政機關以外,經法律、法規、規章授權或經行政機關的委託,行使一定行政職權的組織,也稱實施行政職權的非行政機關的組織。[1][2]
其他行政主體根據行政權力來源的不同,可以分為兩類
是根據具體法律、法規、規章授權而行使特定行政職能的非國家機關組織;
是受行政機關委託行使一定行政職權的非國家機關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