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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韵和查许国梅花六首1-3 |
作品名称:依韵和查许国梅花六首1-3 创作年代:宋朝 文学体裁:诗 词 作者:陆佃 |
依韵和查许国梅花六首1-3是北宋诗人陆佃的作品之一。
陆佃(1042—1102),宋越州山阴人,字农师,号陶山。神宗熙宁三年进士。曾受经于王安石。授蔡州推官,召补国子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初,迁吏部侍郎,预修《神宗实录》。屡更外任,治狱有声。徽宗立,召为礼部侍郎,预修《哲宗实录》。迁吏部尚书,拜尚书右丞,转左丞。以主张参用元祐人材,反对穷治元祐余党,遭谗,罢知亳州而卒。有《埤雅》、《礼象》、《春秋后传》、《陶山集》等。[1]
正文
其一
腊月狐裘尚御黄,靓妆先了为谁忙。
与春不足都缘淡,教雪难知祇为香。
曾拥旌旗闻鼓角,终随彝鼎见烝尝。
少陵赖尔牵诗思,得向诗中号帝王。
其二
水天清浅月昏黄,传语诸花未要忙。
词客尽应相识早,玉人谁有自然香。
祇承雨露尤消得,况乃冰霜已备尝。
未用夜寒吹玉笛,切须丁嘱与宁王。
其三
平日栽培土尽黄,看来人自有閒忙。
池台直下疏疏影,帘箔中间淡淡香。
命说梦魂犹未破,说汤滋味得先尝。
凭谁为访桃花浪,何路能酬百谷王。[2]
简介
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参考资料
- ↑ 陆佃简介 国学荟网
- ↑ 陆佃的诗词全集 依韵和查许国梅花六首1-3 国学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