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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韵和再开芍药十六首9-12 |
作品名称:依韵和再开芍药十六首9-12 创作年代:宋朝 文学体裁:诗 词 作者:陆佃 |
依韵和再开芍药十六首9-12是北宋诗人陆佃的作品之一。
陆佃(1042—1102),宋越州山阴人,字农师,号陶山。神宗熙宁三年进士。曾受经于王安石。授蔡州推官,召补国子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初,迁吏部侍郎,预修《神宗实录》。屡更外任,治狱有声。徽宗立,召为礼部侍郎,预修《哲宗实录》。迁吏部尚书,拜尚书右丞,转左丞。以主张参用元祐人材,反对穷治元祐余党,遭谗,罢知亳州而卒。有《埤雅》、《礼象》、《春秋后传》、《陶山集》等。[1]
正文
其九
谁言见惯是司空,旧说扬州未必中。
可是两三千处月,能如二十五般风。
依稀仙帐魂今返,遭遇神针肉更红。
却得蓬蒿遮蔽力,便教重见太平功。
其十
诗成赢得锦袍先,自是高才遣将偏。
稀遇仙丹时下熟,荐惊神女梦中圆。
丹梯直上三千级,间气于今五百年。
为报百花休暗恨,便开三度也由天。
其十一
春归岑寂厌书空,赖尔相**屡中。
未必前身非叔子,不应后至似防风。
赌留坐客排双陆,借与都人画二红。
须信年芳有虚发,莫教杨柳误前功。
其十二
阿谁莲步拟搀先,相见从他次数偏。
曾学驻颜知药喜,免教渝约问蓍圆。
春风省识非平日,昏雾中看类老年。
闻说上林今更好,一如尧禹旧时天。[2]
简介
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参考资料
- ↑ 陆佃简介 国学荟网
- ↑ 陆佃的诗词全集 依韵和再开芍药十六首9-12 国学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