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美吟·明妃 曹雪芹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五美吟·明妃是一首七言绝句。诗的前两句是对明妃遭遇的哀叹,后两句表达了对汉元帝做法的不满。这首诗借咏叹明妃的命运,表达了黛玉对爱情婚姻方面受人操控、不能自主的苦恼。
原文
曹雪芹〔清代〕
绝艳惊人出汉宫,红颜命薄古今同。
君王纵使轻颜色,予夺权何畀画工?
译文
艳丽惊人的王昭君远嫁匈奴离开汉宫,年轻貌美的女子多是薄命人古今相同。
汉元帝即使不重视女子的美丽。为什么把决定权交给画工呢?
赏析
这首诗是《红楼梦》中林黛玉惜“古史中有才色的女子”的寄慨之作。林黛玉自谓:“曾见古史中有才色的女子,终身遭际令人可欣、可羡、可悲、可叹者甚多,……胡乱凑几首诗,以寄感慨。”恰好被贾宝玉翻见,将这组诗题为《五美吟》。《五美吟·明妃》就是其中之一。
组诗中所写的人事其实并非都据史实。如东施效颦出自《庄子》,带有寓言性质;《西京杂记》中所写王昭君不肯贿赂画工以致不为汉元帝所知而被诏使出塞的情节只是传说;至于出自《虬髯客传》的红拂形象则更经传奇作者的艺术加工。
这首诗中的议论原本是借古讽今,为现实感受而发。林黛玉讥刺汉元帝大权旁落,听命于画工,表现了她自己不肯听人摆布的独立性格。
诗中所咏与小说情节的某种照应关系,这是可以研究的问题。《五美吟》写的都是关于死亡或别离的内容,有的还涉及事败或者获罪被拘系,这就不是偶然的了。在现存材料很少的条件下,要确切地阐明作者的意图还是不容易的。在《红楼梦》戚序本与甲辰本上有一条早期批语说:“《五美吟》与后《十独吟》对照。”《十独吟》在后四十回续书中没有,当是已散失的后半部原稿中薛宝钗或史湘云所写的诗。从诗题看,大概是借古史上十个独处的女子如寡妇、弃妇、尼姑和离别丈夫的妇女等的愁怨,来写书中人物的现实感触的。所谓“对照”当也不仅仅限指诗题。
创作背景
曹雪芹将《明妃》写在了《红楼梦》第六十四回,是小说人物林黛玉所作。这一时期,贾府里已经呈现出了种种危机,“声威赫赫”的贾府,已是江河日下,濒临崩溃。而封建贵族阶级叛逆者林黛玉的思想,处处同封建正统思想格格不入。她的叛逆行动,同贾府的统治秩序和家世利益,直接冲突。贾府的卫道者们逐渐撕下了笼罩在家族骨肉关系之上的温情脉脉的纱幕,对她的冷淡与孤立也随之而加深,这虽然未能迫使她俯首屈从,却使她精神苦闷,感情抑郁,而又骨鲠在喉,无处倾吐。于是她便借《明妃》这首诗言志。
简析
《五美吟·明妃》是一首七言绝句。诗的前两句是对明妃遭遇的哀叹,后两句表达了对汉元帝做法的不满。这首诗借咏叹明妃的命运,表达了黛玉对爱情婚姻方面受人操控、不能自主的苦恼。诗中舍弃史书记载,借用了《西京杂记》记载的关于明妃的不幸传说,使全诗充满了愤慨之情。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