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鸿君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于鸿君,男,汉族,1963年10月生于内蒙古杭锦后旗,祖籍甘肃民勤,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国家级精品课程《微观经济学》主持人。现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兼任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
经历
- 1986年西安交通大学动力系团委书记、辅导员
- 1993年至1997年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
- 1998年至2001年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
- 2001年至2010年历任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北京大学校长助理,期间:2002年至2004年挂职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副书记
- 2005年至2008年作为第五批援疆干部任职石河子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 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
- 2014年至2015年任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
- 2015年2月至2017年2月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兼)、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
- 2017年2月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
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教师思想政治等工作,分管组织工作;分管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委政策研究室)、出版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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