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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科波菲爾》狄更斯小說 |
《荒涼山莊》Bleak House,或譯為《蕭齋》,英國作家狄更斯所著小說,發表於1852年至1853年之間,是狄更斯最長的作品之一。
《荒涼山莊》最核心的部份,說的是英國古老的「大法官庭」(Chancery),它是司法體制顢頇、邪惡、無能的象徵。狄更斯早年曾在律師事務所當過見習生,對法律體系的虛假不義,律師假借公義之名而行訛詐、欺瞞之事早有了親身的體驗,並在他以前的作品裡陸續提及,但在這部作品裡則做了全面的揭露。因此,我們也可以說,《荒涼山莊》乃是第一本「法律小說」。
《荒涼山莊》裡有關司法和律師為惡的這個部份,狄更斯其實已展現出無比的透視力。在這裡他看到了司法權力在自我不斷生產後,已自動的成了一匹邪惡的怪獸。它肆無忌憚的吞噬著一切與它有關的人與事。那是一種體制化之後的暴力與邪惡之源。它已非關個人的是否善良,而成了一個自動化的機制。狄更斯對惡律師的那些精準描述,以及由此而延伸出來的「體制性邪惡」,單單這個部份,就足以讓這部作品不容或忘。[1]
作者簡介
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1812年2月7日-1870年6月9日)。英國19世紀中期(維多利亞時代)作家、評論家。其文學作品反映出個人的成長經驗與社會的時代脈絡,廣受當時與後世評論家、學者及讀者的認可與喜愛。[2]
在查爾斯·狄更斯三十多年的創作生涯中,他寫了十五本長篇小說,大量中短篇小說、詩歌、戲劇、散文、評論等,還編輯雜誌、組織劇團演出。
狄更斯也是一位幽默大師,小說的字里行間,常常可以讀到他那詼諧風趣的聯珠妙語和夸張的漫畫式的人物勾勒。評論家認為《大衛·科波菲爾》的成就,超過了狄更斯所有的其他作品。
他的文學代表作有《匹克威克外傳》、《霧都孤兒》、《聖誕頌歌》、《大衛·科波菲爾》、《荒涼山莊》、《艱難時世》、《小杜麗》、《雙城記》和《遠大前程》等。
初版的序言
狄更斯曾在《荒涼山莊》初版的序中說到:「我相信這本書的讀者將會是空前眾多」(xxiv),足見狄更斯對此一作品的驕傲。
《荒涼山莊》正如許多狄更斯其他的作品一樣是以連載的方式,從 1852 年的三月到 1853 年的九月,每個月發行一次(除了最後一期以雙月份的形式出刊),並附有插圖。小說的頁數多達近千頁,但中心主軸是對大法官法院不公的控訴,因而故事中的人物多為律師、法官、監護人、被告人等等。其中又以「賈戴斯控賈戴斯案」(Jarndyce and Jarndyce case )為核心,人物或多或少都與此案有關。但諷刺的是,所有的人事都與此案相關,卻不知道案件內容為何,只知道是有關遺囑的分配。狄更斯藉由這樣來諷刺法律案件的荒 謬,同時為了證明這樣的案件不是虛構,他更在序中說明它的真實性。[3]
內容簡介
小說一開始,狄更斯就細細描述倫敦的霧,那是一種泌入人心深處的黑暗,是一種披天蓋地的氛圍,而霧即是司法的象徵。[4]
在小說裡,英國的「大法官庭」受理了一樁遺產訴訟官司,法官和律師們圍繞著這個案子,像兀鷹般的用詭辯、拖延等各式各樣的方式,分享著這個案子的利益,最後糾纏數十年,期待從這個案子得到遺產利益的,死的死,瘋的瘋,案子在耗盡了遺產後,才自動「永遠結束」。
除了這起遺產官司外,它還駢生出了另一條軸線,那就是一個戴洛克男爵(Leicester Dedlock)的妻子,早年曾經失足,與一個上尉軍人生下私生女艾瑟‧薩莫森(Esther Summerson)。艾瑟純真善良,後來和一對表兄妹被與該遺產案有關的「荒涼山莊」主人約翰‧詹狄士(John Jarndyce)收為「被監護人」。在一個偶然機會裡,男爵夫人的私生子醜聞被那一群律師兀鷹得知,於是刨根究柢的扒糞遂告開始。他們並不只是為了邪惡的好奇,而是要藉此來對男爵夫婦威脅圖利。在整個過程裡,他們無所不為,包括整死了無辜的流浪少年,藉著挑撥分化而剝奪著許多人際關係,最後是其中的一名律師被他所利用的人殺害,男爵夫人離家出走,死於風雪中,而那起遺產官司也因訴訟標的被完全耗光而自動結案。[5]
視頻
《荒涼山莊》:世界首部司法題材小說,拖延二十年的遺囑案如何震盪英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