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乡下是余秋雨写的一篇散文,出自我等不到了。
原文
乡下
从此,朱家门里的两个小姐都算是订了婚。
她们突然变得客气起来,分头做着各自的事,又会天天抬眉看一眼对方在做什么。
大小姐到平桥路虞洽卿路口的“冯秋萍女子服饰训练班”报了名,又每月一次到“新世界”听金陵女子大学校友的家政知识讲座。她也曾要妹妹陪她去,但妹妹笑着摇摇头。妹妹通过海姐的介绍,到冠生园设在郊区七宝的一个种植场去见习,每次回来脸上都是晒得红扑扑的。
朱承海先生坐在餐桌的上方,喝着酒。他的妻子坐在他的正对面。他的左右两侧,应该是两个女儿的位置,但她们都还没有回来。朱先生看了妻子一眼,说:“两个女儿,一个嫁给巨富,一个嫁给赤贫。这可不是我的故意。”
“还好,是阿凤到富家,阿秀到穷家。要是倒一倒,阿秀哪能抗得住富家,阿凤哪里熬得住穷家?”妻子说。她所说的阿凤,是大小姐的小名;阿秀,是二小姐的小名。
“这是命。”朱先生说。
“说来说去我还是不放心阿秀。结婚后在乡下安家,志敬在上海,只有一个婆婆陪着。要是和婆婆脾气不合怎么办?想来想去,索性我也到乡下去吧,有个照应。”妻子说。
“你走了,我怎么办?”朱先生说:“我也一起回去?”
妻子没有吱声。
这次餐桌闲聊,几个月后,渐渐变成了一种明确的行动。朱先生夫妇在一件件地变卖家产,最后,连房产中介都上门了。
大小姐本来一直觉得自己有点对不起妹妹,寻思着今后嫁入王家后一定要尽力接济。但是,当她真的看到父母亲都要陪着妹妹住到乡下去时,立即产生了惶恐。
那天,大小姐终于爆发了。
也还是在餐桌上,她听到父母亲又在谈回乡的一些具体事项,便放筷子哭了起来。
她边哭边说:“嫁给王家也不是我定的,你们全走了,丢下我一个人在上海?我不嫁了!我不嫁了!”
二小姐也哭了。姐妹的哭是最容易传染的,何况二小姐马上明白这事与自己有关。
朱先生夫妇不知道怎么来劝慰自己的这两个女儿。朱夫人跟着擦起了眼泪。她这一擦,两个女儿哭得更厉害了。
朱承海先生在三个女人的哭声中两眼发直。
他又喝了半杯茶,把脸转向大女儿,说:“阿凤,不是丢下你。是我实在没钱了,在上海过不下去。到了乡下,什么都便宜,好过一点。”
大小姐长这么大,从来没听过父亲对自己讲那么坦诚的话,便把哭声收住了,抽抽噎噎的。朱先生还在说下去:“我和你母亲在乡下,还指望你寄点钱回去呢。你不嫁,跟着我们,大家吃什么?”
大小姐说:“我如果熬不住,一定逃婚,逃到乡下来!”
二小姐破涕为笑,说:“如果你逃婚,王家少爷还不跟着你私奔?”
“那就把财产偷出来私奔。”大小姐也笑了。
余家托媒人余鸿文先生和冯老板去与朱家商量结婚的日期,两位媒人很快就带来了回音:朱家二小姐说,长幼有序,只有在姐姐结婚半年后她才能结婚。
那天余家正好全家都在,大家听了一起点头,觉得二小姐说得有理。志杏突然站起来说:“那我也在哥哥结婚后半年结婚吧!”她强装大方,却还是红了脸。
原来她与一个“革命同志”的关系,早在一系列生死考验中成熟。他们的结婚方式,也会非常简单,甚至连是不是请客吃饭也说不定。
志士也站起来了,大声说:“那我,我也在姐姐结婚半年后结婚吧,可惜还没有女朋友。”
大家都笑了起来。
朱家大小姐与王家少爷的结婚日期是一九四四年四月十三日。结婚仪式之隆重,震动了上海商界。
朱家二小姐与余志敬的结婚日期是一九四五年一月九日。结婚仪式在浙江省余姚县桥头乡余家村和朱家村之间举行,两个村子相隔半华里。
朱承海先生和夫人早几个月就到乡下定居了,边收拾房舍边为二小姐准备嫁妆。
朱家的宅第是朱承海先生的父亲朱干利先生建造的,当时正是朱家的鼎盛期,造得很有气派。一个高墙围成的院子,大门和正厅之间有贴墙的护花长廊。此刻,二小姐正在几个伴娘的护送下经过这条长廊,走向那顶放了好几天的华丽花轿。
照例新娘子上轿时要哭几声,但二小姐哭不出来,只是微笑着到母亲怀里偎一偎,再伸出双手搂了一下父亲的双臂。朱先生以为她会因势跪下,忙着翻过手来握住了她的手阻止,但她并没有跪的意思,只附耳对父亲轻声说:“等一会儿还要在余家正式拜堂。”
朱先生对女儿客气起来:“免了,免了。”
朱夫人从旁拍了他一下:“拜堂怎么能免?糊涂了吧?”
这时,预先雇来的两位“哭轿嫂”突然高声“哭”了起来。这种“哭”是带词的——
花轿一抬就要出门,
父亲大人你真狠心。
求你再宽限一两天,
我要与母亲诉衷情……
二小姐对这种哭轿毫无思想准备,更没想到有这样的词句。她觉得很对不起父亲,便撩起轿窗上的花布帘,用手指点了点哭轿嫂,笑着向父亲皱了皱眉。朱先生根本没有听到那词句,迎到轿窗口问女儿:“还有什么事?”
女儿摆摆手,又向母亲摆了摆,放下了花布帘。
花轿抬出了花岗石的大门。经过平整的青石板铺成的门场,越过一条“穿堂”,便到了河边。船码头上有挑夫把嫁妆小心搬到船上,花轿不上船,只沿着河边一道道缠满藤蔓的竹篱,走上了田边小路。
过了一座小小的老桥,便到了余家村。余志敬就在村口迎接。
在婚宴上,媒人之一的冯老板指了指门口一桌,对朱承海先生说:“你认识那两个后生吗?”
朱承海先生?缝着眼看了一会儿,说:“有点眼熟,记不起来了。”
冯老板说:“这是你女儿在上海的同学,与我搭同一条船来的。他们很多男同学都不相信你女儿真会在这么贫困的乡村住下来过日子,就打了赌。今天他们看了婚礼,回去报告,有一拨同学就输了。”
正说着,便看到新娘子在新郎倌的陪同下向那两个后生去敬酒。新郎倌走到一半突然站住,又立即快步上前,大叫一声:“阿坚!吴阿坚!”
阿坚,就是那个鸦片馆老板的儿子,由于他妈妈吴太太的关系,早已成为志敬的好朋友。但志敬哪里知道,他竟然是自己妻子的同学。
“志敬!”阿坚也在欢快地喊着。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引起打赌的婚礼中,新郎居然是志敬。
“算你凶,把我们班里多数男同学的梦捣碎了。”阿坚不轻不重地砸了志敬一拳。他所说的“凶”,在上海话里的意思是厉害,而不是凶恶。
“酸去吧。”冯老板笑着说。[1]
《信客》作者余秋雨简介
余秋雨,1946年生,浙江余姚人,我国当代著名艺术理论家、文化史学者、散文家。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多年,曾任上海戏剧学院院长、教授,上海写作学会会长。辞职后继续从事教学和写作。主要著作有《戏剧理论史稿》(1983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艺术创造工程》(1978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文化苦旅》(1992年,知识出版社出版)、《文明的碎片》(1994年5月第1版,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秋雨散文》(1994年,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山居笔记》(1998年,文汇出版社出版)。1997年被授予“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入载多部世界名人录。所著散文集《文化苦旅》获上海市出版一等奖,上海市文学艺术优秀奖,台湾联合报读书人最佳书奖,金石堂最具影响力的书奖。《山居笔记》获海外华文文学最高奖──台湾联合报读书人最佳书奖第一名。此篇《信客》选自《文化苦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