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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期刊(Illegal Journal)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规、擅自印发的期刊,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擅自印刷的出版物;伪造假冒别人名称印刷的出版物;没经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非法进口的境外出版物;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出版物等等。[1]
鉴别方法
辨认难度比较大,但可以初步辨认。
首先看其是否有书号、出版社以及印刷单位;其次,印刷品是否质量粗糙,错别字特别多,图片模糊;将出版物拿到新闻出版部门,确认其是否合法。[2]
近年来,某些不法分子利用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心切而正规期刊又容量有限的情况 , 采用欺骗的手法 , 许诺协助刊登论文 , 四处组稿、约稿,收取所谓的“版面费”,将收集的论文印制成非法期刊,攫取高额利润。
非法刊物的类别
(1)无刊号的刊物。这是易辨别的非法刊物,既没有国际国内刊号,也没有内部准印证号。
(2)假刊号的刊物。比如《中国教育与教学》,其刊号为CN98—1813/G,这种刊号是胡乱编造的,根本不存在。
(3)冒用刊号的刊物。有些非法刊物为了蒙蔽读者和作者,冒用其他刊物的刊号,单从刊号的真假难以辨别刊物的真伪,必须进行查询。
(4)使用境外刊号的非法刊物。有些非法期刊只有国际刊号或缀有NR或者HK即香港刊号,在境外注册而在境内出版、印刷和发行,如《中华教育教学实践》(ISSN1726-6416、CN03-4383/HK)。
(5)完全套用其他刊物名称、刊号的刊物。这类非法刊物有如“套牌车”,封面式样、刊物名称、刊号以及其他一些信息完全与被套用的合法刊物一样,具有很大欺骗性,辨别起来很难。
(6)使用已经作废的期刊号。合法期刊变更刊名后,原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即作废停止使用,因此,也有一些非法期刊利用已停止使用的刊号出版。
非法刊物的特征
(1)向投稿者收取版面费、审稿费等名目的费用——这是非法刊物存在的目的。
(2)纸张、印刷质量差,经常采取小字印刷,单本刊物文章数量过多,排版样式粗糙,刊物内所用的图片过时、缺乏美感,当然也有少部分非法刊物的纸张和印刷质量较高。
(3)刊物名称与所刊载文章的内容大相径庭;文章质量不高、篇幅相近、篇目很多、杂志很厚;刊物所载文章集中于某一地区或某些高校发表的;刊物是国际性的,而所刊载的文章几乎全是国内的。
(4)非法刊物的投稿地址多为某地的邮局信箱,电子信箱多为知名网站提供的免费信箱。比如“世界华文传播媒体协会”等不存在的单位建立了网站,还将其旗下所有的非法刊物列为所谓的“世界华文传播媒体协会核心期刊”。
主要形式
那么,如何识别非法学术期刊呢。从新闻出版执法部门掌握的情况看,非法学术期刊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假冒国内正规期刊的刊名、刊号和出版单位名称,尤其是名社、名刊;有部分假冒期刊是以“增刊”、“合订本”的名义出现的。
二是国内某些正规期刊社未经批准擅自编印所谓“论文集”,以“宣传推广本刊为名”,故意将本刊社名和刊号混排其中,给读者造成错觉。
三是署名香港“某某出版公司”出版,或与某单位联合主办,编造所谓的“国内统一刊号”如“ CNxx-yyyy(HK) 或“ CN(HK)xx-yyyy ”等扩大“知名度”(香港根本没有新闻出版署,只是有一个康乐处书刊注册组,从来没有资格颁发国内统一CN刊号,香港本身具有新闻出版自由),这些非法期刊常常虚张声势,在刊名上冠以“中华”"中国"字样用来欺骗国内急于想发论文评职称的人。
四是署名“某某省教育厅”主办,无刊号或杜撰刊号,未署出版单位名称或杜撰某某编辑部等。
五是仅有国际标准刊号,而无国内任何部门批准发行的书刊编号或没有国内统一刊号。
六是偷梁换柱,将正规期刊的某些内容替换成自己撰写或收集的文章,仍以原刊的刊名、期号、装帧重新制版印刷。
七是限于内部交流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打着公开出版发行的旗号。
除以上特征外,由于不法分子追求利润最大化,同时缺少正规的编辑人员,不按正规编辑程序操作,非法学术期刊绝大多数都粗制滥造,用纸较差,编排有误,错漏较多,只要仔细分辨,一般都可识别出非法学术期刊的真面目。对于以“香港某某出版公司国内组稿中心 ” 名义有偿约稿,或打着“某某杂志”、“某某杂志驻某地记者站(工作站)”幌子主动上门收费组稿的,广大作者更应多添几分警惕;必要时,可向期刊上署名的出版单位(或主办单位、编辑单位)所在地的政府行政部门咨询。
常见问题
非法出版物的刊号最常见的问题有这样几种:
(1)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编辑、出版、印刷和发行。为了蒙蔽作者,他们通常只在版权页上注明国际标准刊号ISSN,而不标注国内统一刊号CN。
(2)表面上既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又有国内统一刊号CN,所不同的是它的CN号后边加括号或缀有别的字母(如HK、NR、H),说明它是在港澳台地区注册的,这类报刊如果在内地设立编辑部、记者站或办事处进行出版、印刷和发行活动也是非法的。
(3)假冒国内刊号。比如,CN后面的前两位数(地区号)为00-10、16-20、大于66或者超过两位数的,都是假冒的国内统一刊号,因为《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规定的地区号中没有这些号;也有的是冒用其他已有的合法出版物的刊号。
(4)一个刊号多个版本。比如,某大学学报,它的ISSN和CN都没有问题,但每期学报都出版两个或多个版本,其中只有一个版本是正式的、合法的、对外的、公开的,其它版本则是收费的、非发的、非公开的、只给作者收藏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只看刊号,很难发现问题,只有对比其他的几个版本才能发现问题所在。
(5)地区号与所在地区不吻合,即异地办刊,或者说编辑部地址与CN后面的地区号不相一致。《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规定:题名不变,出版地改变,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要重新分配,即:连续出版物题名没有改变,出版地从一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转移到另一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应重新分配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如,非法出版物《中国教育论坛》的CN号为43,应是在湖南出版的,若改在山东出版,应重新分配CN号,或者说,CN号的前两位应改为山东的地区号37。
(6)地区号后面的“地区连续出版物序号”有问题,如,某非法出版物本是期刊,其地区连续出版物序号却标注为0001,非法出版物《中国教育论坛》的地区连续出版物序号为7772,而按《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规定,0001应该是“报纸的序号”,7772应该是“网络连续出版物的序号”,所以,这些所谓的教育类期刊属于非法出版物。
参考文献
- ↑ 非法期刊发表后果学术参考网
- ↑ 【文检专栏】“非法”期刊的基本特征——图情小知识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