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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镇 |
中文名 : 青原镇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 |
青原镇,隶属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地处宝清县北部,三江平原腹地,东与尖山子乡相连,南与宝清镇接壤,西与七星泡镇相邻,北与农垦五九七农场毗邻。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人民政府20千米。 总面积295.22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青原镇户籍人口27344人。 民国五年(1916年)4月,属第四区。1985年3月,乡改镇。 截至2020年6月,青原镇辖1个社区、14个行政村,另辖1个村级单位, 镇人民政府驻兴达街6号。 2011年,青原镇财政总收入2674万元,比上年增长8.2%。 截至2019年末,青原镇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5个。 [1]
位置境域
青原镇地处宝清县北部,三江平原腹地,东与尖山子乡相连,南与宝清镇接壤,西与七星泡镇相邻,北与农垦五九七农场毗邻。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人民政府20千米。 总面积295.22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青原镇地处三江平原,地势平坦开阔,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南部地势较高;东北部为低湿滩地。
气候
青原镇属寒温带季风气候。春季风大,降雨少,易春旱;夏季气温湿热、湿润、降雨比较集中;秋季降温较平缓;冬季气候寒冷、干燥。
水文
青原镇镇域河流有2条,其中西地河长25千米,挠力河长40千米,境内长15千米。流域面积7.5平方千米。
自然灾害
青原镇地处平原地带,区域性地区气候变化平缓,干旱3~5年遭遇一次。每年都遭受不同程度冰雹灾害。洪涝时有发生。
自然资源
青原镇境内矿产资源主要是褐煤,储藏量上千万吨。 2011年,青原镇有耕地面积29.2万亩。
人口
2011年末,青原镇辖区总人口28400人。总人口中,男性14500人,占51%;女性13900人,占49%;18岁以下5400人,占19%;18~35岁6300人,占22%;35~60岁12800人,占45%;60岁以上3900人,占14%。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有朝鲜、蒙古、回、满、苗等少数民族。2011年,青原镇人口出生率5.8‰,人口死亡率5.84‰,人口自然增长率-0.0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96人。 2017年末,青原镇常住人口20218人。 截至2019年末,青原镇户籍人口273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