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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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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约西元713年 |
逝世 | 约西元785年 |
职业 | 书法家、文学家 |
活跃时期 | 中国唐朝 |
知名作品 |
《怡亭铭》、《三坟记》、《般若台记》及《颜家庙碑额》 |
李阳冰,字少温,赵郡(今河北赵县)人。唐朝文学家、书法家,李白族叔。曾刊定《说文解字》[1]
初任缙云令,宝应元年(762年),为当涂令,李白往依之,病重不起,枕上授诗稿,十一月初十为李白的诗写《草堂集序》,李白感激他,特作〈当涂李宰君画赞〉,称“缙云飞声,当涂政成”。历国子监丞、集贤院学士,晚为少监,人称李监。擅长篆书,自诩“斯翁之后,直至小生,曹喜、蔡邕不足也。”,吕总《续书评》谓:“阳冰篆书,若古钗依物,力有万钧,李斯之后,一人而已。”《法书要录》一书引《述书赋》:“劲利豪爽,风行而集,识者谓之苍颉后身。”人称“笔虎”,后人多效法其篆书笔法。[2]
现存碑刻作品稀少,如《怡亭铭》、《三坟记》、《般若台记》及《颜家庙碑额》等,《般若台题铭》于唐大历七年(772年)刻于福州会城乌石山上。康有为《广艺舟双楫》云:“篆书大者,惟有少温《般若台》,体近咫尺,骨气遒正,精采冲融,允为楷法。”
目录
参考资料
- ↑ 李宗焜,<李阳冰篆学探原>,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七十三本,第四分,2002年11月,页827以下。
- ↑ 艺, 美联. 李阳冰篆书千字文. 中国书店. 2018. ISBN 9787514917727.